您好,那樣的話是可以去現場開的,這個是可以的
購買方應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繳銷售方個人所得稅,未按規定扣繳的,該發票不得作為所得稅前合法有效扣除憑證發票備注欄里有這項,我是購買人,我需要代扣代繳銷售方的個人所得稅嗎?
您好老師,公司收到這樣一張發票,對方是稅務代開的,備注寫著購買方應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繳銷售方個人所得稅,老師這個怎么處理呢?
代開企業稅號:142601198708294015代開企業名稱:田建偉購買方應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繳銷售方個人所得稅,未按規定扣繳的,該發票不得作為所得稅前合法有效扣除憑證。什么意思
我公司收到一張稅務局代個人開的技術服務費普票,金額是2000元,發票備注里寫了購買方應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繳銷售方個人所得稅,這個要怎么處理,這個怎么代扣代繳個稅,按工資薪金嗎
個人到稅務代開勞務發票,備注欄:次月15日前由購買方代扣代繳個稅,否則此發票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6月開具,現己過了15號,怎么處理?
你明白我說什么?
發票6月份己經開具
對啊,現在不是沒有代扣代繳個稅嗎請問
是沒代扣,個人己交增值稅
對啊,然后有兩個辦法,第一種,拿著這個票去現場代扣,可以補在6月,還要一種就是直接到7月再申報,不會有罰款
關鍵是發票上標注幾百元,去自然人扣繳端申報得交上萬元
那肯定,但是這個是規定必須的
不會有滯納金?
下個月的話不會有,我們之前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