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他是按月做折舊 ,你想要一次提供所得稅去填寫固定資產加速折舊表
銷售出庫結轉成本時候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我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用的是個別計價法(銷售一個,結轉一個成本,即確認收入的同時,結轉成本) 這種情況下、 結轉成本的金額是不需要計算吧?結轉成本金額應該是購進商品取得專票的不含稅價格,或者購進商品時,取得普票的含稅價格嗎? 這樣對嗎?
老師你好,關于當月收到貨和銀行存款已付款,產品也做出來銷售了,但是采購的發票要下個月才能或者兩個月后才能收到,關于當月發貨要結轉銷售成本,這個成本是怎么計算,那么收到發票后又怎么處理呢。我們是一般納稅人,采購的原材料有普票和專票。 付款用 借:預付賬款 500 元 貸銀行存款500元 收到貨:借:原材料500 元 貸應付賬款500 元 當月做出來的產品銷售后 借應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那么結轉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 500貸:庫存商品500這兒可轉成本是500元還是把五百元扣掉可以抵扣后的金額
老師您好,我是剛畢業接手我們公司全盤會計。由于上個月我交接的那個人做賬小數點寫錯,導致制造費用多計提了585000,管理費用多計提313826.31,銷售費用少計提1173.69,原材料少計提69019.69。我本月記賬的主營業務成本4710610.06=主營業務收入4879745-利潤160000-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稅金及附加。 本月結轉的庫存商品3379295,上月結余庫存商品711920.57。 所以,如果我借 主營業務成本 負(313826.31-1173.69) /貸 庫存商品 負(313826.31-1173.69) , 那我本月庫存商品結余=3379295-4710610.06+711920.57=-619394.45,還是負值。我們公司沒有產成品單價,主營業務成本是根據: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倒擠出來的。所以我想主營業務成本是不是虛增了管理費用銷售費用上個月的差額,這個月是不是應該沖銷這個數值?但是這樣沖庫存商品還是負的,請老師指教
老師好,剛接手的一家生產企業關于成核算,上期庫存各種原料余額+本期進貨的成本-庫存剩下原料=本期發生的成本就將這些發生的成本轉入生產成本,到了月末就將生產成本結轉到庫存商品,這樣核算方法對嗎?叫作什么核算方法? 我們是生產企業,生產超環保塑料袋子,要進貨原料加工生產,變成庫存商品,這種企業可以用這種方法核算嗎? 那么賣出的商品?我看入庫庫存表有千克重量沒有金額,有出庫金額和很多不同規格的產品,有出庫重量,這個賣出商品,怎么核算賣出的商品成本,結轉庫存商品成本
老師你好,在學庫存商品的售價金額法的時候遇到一個問題。這個題目如果展開寫分錄是不是這樣?最終計算出的商品進銷差價192和一開始分錄中算出來的商品進銷差價250不一致,是不是我分錄寫錯了?麻煩老師看看。我的分錄如下: 老師你好,這個題目的分錄是不是這樣寫阿? 1.本月購入時 借:庫存商品 750(按售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65 (進貨成本500*13%) 貸:銀行存款 565 實際成本 (500+65) 商品進銷差價 250 2.確認本月銷售收入 借:銀行存款 678 貸:主營業務收入 600 (按售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78 同時結轉成本 (按售價) 借:主營業務成本600 貸:庫存商品600 商品進銷差價率=(250-180)+(750-500)/250+750 然后*100%=32% 已售商品分攤進銷差價=600*32%=192 月末庫存商品成本=180+500-(600-192)=272
老師,民非企業,員工報銷的快遞費,油費和公司電話啊費入現金流量表里的哪個項目?可以入購買商品、接受服務支付的哪一項目嗎?如圖所示
總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分公司是小規模,合并核算,取得專票是總公司,因為合同和總公司簽的實際業務是分公司,專票能抵扣嗎?
老師建筑企業,凡事從外邊請的工人都是屬于勞務分包費嗎
老師請問怎么區分勞務和服務
老師,非盈利組織機構,企業收到匯算清繳退稅這筆款入哪個現金流量哪個項目?支付的培訓費退回來了,還有辦公室房租入都分別入現金流量表哪個項目?
老師請問怎么區分勞務和服務
3、甲企業2017年11月1日以1204萬元的價格(其中,4萬元為相關費用)購入乙企業2017年1月1日發行的五年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債券面值總額1000萬元,票面年利率12%.甲企業采用直線法對債券溢價進行攤銷,甲企業2017年應攤銷的債券溢價為( )萬元。這題不懂為啥要除剩余月份還要乘2
老師個體戶的經營者社保交的是靈活就業的,申報經營所得時扣除多少社保費
這個消費稅征收管理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這里的銷售和自產自用,還有進口這 3 個老師說同增值稅一樣,我在增值稅里沒看見啊,他啥意思?
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費稅如果直接用于出售是不用交消費稅,是因為在把這個貨物委托別人的時候已經交過了,所以不交對嗎?
那意思就會計記賬憑證是不用做一次性抵扣的分錄對吧
對的,是的,是這個意思是
那按照會計財務報表計提的企業所得稅和稅務的就有差異,需要調整嗎
好,不需要調整的,不用調。
好的,謝謝老師
看下案例 你的不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規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企業新購進的設備、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一、首先,我們對財稅〔2018〕54號文件的理解,應注意以下幾點: 1、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的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即我們所稱的動產。 2、“54號文”中所指的企業新購進的固定資產是否包括自行建造、投資者投入、以物抵債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并未給出明確答復。 3、“54號文”中“新購進”中的“新”字,并不是指非要購進全新的固定資產,如果是使用過的舊的固定資產也可以享受該政策。 4、“54號文”規定: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這里的用詞是“允許”,不是“應當”。因此,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選擇是否享受優惠政策。 二、了解完政策后,我們接下來學習一下該政策相關的賬務處理和納稅申報。 現實中,有不少的財務人員看到這個政策后,盲目的認為:以后500萬以下的購進設備都可以不計入固定資產了,這樣的理解就是大錯特錯了。 如果說之前稅務政策規定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可以一次性扣除,部分企業為了保持稅會差異最小化,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把單位固定資產核算標準定到5000以上,這個可以理解,因為畢竟5000元的金額的也不是很大,不會影響核算質量。但現在這個標準是500萬了,就不在適用這個方法了。 對于企業新購進的固定資產正確的處理方法應該是:固定資產的確認、計量等需要按照現行的會計制度、準則處理,需要通過固定資產科目處理,正常計提折舊。如果企業適用“54號文”規定一次性扣除政策將一定產生“稅會差異”,按照申報表通過填報的方式來調整。即:會計上按會計規定處理、稅務上按稅法規定處理,不能混淆。 我們通過一個案例來學習一下實務中的賬務處理以及納稅申報: 某企業2018年01月購入一臺100萬元的設備(為了方便計算,本案例不考慮各種稅費的因素),會計上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折舊年限為5年(假設2019年計提折舊20萬),殘值為0。該設備在稅法上允許稅前一次性扣除。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會計處理如下:(單位:萬元) 01 2018年購進設備時: 借:固定資產 100 貸:銀行存款 100 02 2018年計提折舊: 借:管理費用—折舊費 20 貸:累計折舊 20 03 納稅調整:2018年會計上計提折舊20萬元,但在稅法上2018年可以稅前一次性扣除100萬元,這就導致了企業在以后2019-2022年度相對多繳稅,形成了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應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金額為:(100-20)*25%=20 借:所得稅費用 20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20 04 以后在2019-2022各年度中的,我們每年都會涉及稅會差異的調整,遞延所得稅負債也會隨著折舊的完成而最終結平。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處理:20*25%=5 借:遞延所得稅負債 5 貸: 所得稅費用 5
另外由于廠房房租太高,計入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后結轉到庫存商品里面,依然導致銷售收入低于庫存商品,這種的就按照庫存商品價值正常結轉主營業務成本,不用做其他分錄吧
打錯了哈 不是給你的 剛才也有個問的 你們的頭像還挺像 也是藍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