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 分配順序: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31.資料:2020年3月19目,因甲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甲公司)出現無法清償到期債務的事實,人民法院受理了由債權人提出的對甲公司進行破產清算的申請。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對其債權債務進行了清理。其中,包括以下事實: (1)2019年1月7日,鑒于與乙公司之間的長期業務合作關系,甲公司向乙公司贈送復印機一臺,價值2.5萬元。 (2)2019年1月15目,甲公司以其部分設備作抵押,為欠丙公司80萬元貨款提供了擔保,并辦理了抵押登記。后甲公司未能在約定期限內清償貨款(設備變現價值70萬元)。 (3)2019年5月7日,甲公司與丁公司訂立合同,從丁公司處租賃機床一臺,雙方約定:租期1年。當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5萬元租金,丁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機床。 (4)2020年8月5日,由于甲公司申請的一項國家一類新藥獲批,經營出現轉機,遂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同時提交了和解協議草案。人民法院審查后受理了甲公司的和解申請,并裁定和解。2020年12月23日,債權人會議通過了和解協議,主要內容如下:除對甲公司特定財產享有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外,其他債權人均按30%的比例減免甲公司債務;自和解協議執行完畢之日起,甲公司不
【案例】2017年7月20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債務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3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產申請,指定了破產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對甲公司的資產、負債進行了清理,有關清理情況如下: (12017年7月1日,甲公司提前向債權人乙公司清償未到期的200萬元的貨款。 (2)2017年6月5日,甲公司曾經將企業的一套價值200萬元的設備以50萬元轉讓給丙公司。 (3)人民法院的訴訟費用30萬元,管理人報酬20萬元,為繼續營業而支付的職工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150萬元(4)法院受理前1個月,甲公司將價值20萬的財產贈與丁公司°(5)甲公司租用戊公司的設備5萬。(6)甲公司借用己公司電腦設備10萬。(7)向建設銀行信用貸款120萬元。(8)合伙企業300萬。該企業的目前賬面財產為50萬元 (3)2017年7月1日,甲公司提前向債權人乙公司清償未到期的250萬元的貨款,是否有效?為什么?
【案例】2017年7月20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債務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3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產申請,指定了破產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對甲公司的資產、負債進行了清理,有關清理情況如下:(1)2017年7月1日,甲公司提前向債權人乙公司清償未到期的250萬元的貨款。(2)2017年6月5日,甲公司曾經將企業的一套價值200萬元的設備以超低價轉讓給丙公司。(3)人民法院的訴訟費用30萬元,管理人報酬20萬元,為繼續營業而支付的職工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150萬元。(4)2016年7月,用企業價值30萬廠房抵押向商業銀行貸款20萬,期限1年。(5)法院受理前1個月,甲公司將價值20萬的財產贈與丁公司。(6)甲公司租用戊公司的設備5萬。甲公司借用己公司電腦設備10萬。(7)向建設銀行信用貸款120萬元。(8)欠某合伙企業230萬。該企業的目前賬面財產為50萬元。
2021年7月1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債務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人 民法院于7月4日裁定受理該公司的破產申請,并指定了破產管理人。管理人接 管甲公司后,對該公司的財產進行了清理,有關清理情況如下:到期 1.甲公司資產總額為5000萬元(變現價值)。內容為全部廠房變現價值2 000萬元,辦公樓變現價值為500萬元;全部機器設備變現價值500萬元,以 及其他財產。 2.甲公司的賬外資金累計余額為250萬元,被公司的董事在上一年度未作 為獎金予以私分。 3.甲公司的股東出資未全部繳納到位,尚余250萬未繳納。 4.甲公司在2020年1月1日表示放棄債務人A的欠款100萬。 5.甲公司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破產費用為500萬元。 6.甲公司負債情況: (1)應付職工工資500萬元,未交稅金500萬元。 (2)甲公司以全部廠房作抵押,向中國工商銀行貸款1000萬元。 (3)甲公司以機器設備作抵押,向中國建設銀行貸款1000萬元。 (4)甲公司欠乙公司貨款3500萬元,丙公司1000萬元。 請問: 一、甲公司的破產財產額是多少萬元?并說明如何得出結論,指出其法律依 據。 二、中國工商銀行能夠獲得多少萬元的清償?并說明如何得出結論,指出其法 律依據。 三、乙、丙公司能夠獲得多少萬元的清償?并說明如何得出結論,指出其法律 依據。 四、中國建設銀行能夠獲得多少萬元的清償?并說明如何得出結論,指出其法
【案例】2017年7月20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債務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3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產申請,指定了破產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對甲公司的資產、負債進行了清理,有關清理情況如下:(1)2017年7月1日,甲公司提前向債權人乙公司清償未到期的250萬元的貨款。(2)2017年6月5日,甲公司曾經將企業的一套價值200萬元的設備以超低價轉讓給丙公司。(3)人民法院的訴訟費用30萬元,管理人報酬20萬元,為繼續營業而支付的職工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150萬元。4)2016年7月,用企業價值30萬廠房抵押向商業銀行貸散20萬,期限1年。(5)法院受理前1個月,甲公司將價值20萬的財產贈與丁公司。(6)甲公司租用戊公司的設備5萬。甲公司借用己公司電腦設備10萬(7)向建設銀行信用貸款120萬元。(8)欠某合伙企業230萬。該企業的目前賬面財產為50萬元。問:1.企業破產的條件是什么?2.提起破產申請的當事人有哪些?3,破產引發的法律后果有哪些?4.2017年7月1
你好,小規模勞務公司,開3個點專票,沒有成本發票,只有從甲方農民工代發勞務的工人工資,雖然是從甲方農民工發的,但是我們和甲方簽了勞務分包合同,勞務都是分給我們的,這次走了27萬, 是我們成本,雖然沒有其他成本發票,但這個就是我們的成本,我安勞務進度給甲方開票,不能低于27萬, 還要有利潤,所得稅,老師這樣理解對嗎
老師,公司未到高企復審年度,現在申報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高企優惠明細表中,2022年2023年收入6000萬研發占比4%,2024年收入4000萬研發占比5%,填報中根據文件規定高新技術企業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請再次確認申報數據是否準確。這是代表不能享受高企優惠政策嗎
老師麻煩問一下老板名下一家公司要注銷,那未分配利潤就是根據賬的上數來繳稅嗎
但是我咨詢說查賬征收需要開票。不開票就會被認為挪用。
老師你好,發工資取現金可以嗎?需要注意什么?
老師,從公賬轉到老板私人卡20萬,因為是查賬征收,所以需要合同還有開票嗎?對這筆錢的用途有要求嗎?他可能是用來游戲充值之類的,與公司經營無關。但是過段時間會還回來,具體還款時間不確定
老師您好,我想問一下小企業會計準則下做的賬以前年度發的費用不需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嗎,而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科目嗎
@董孝彬老師,這個事要不要給領導說下,讓他再看看決定?
老板來了這個紅單,叫我付款,這個這報銷單還是這付款單,憑證做一筆還是些兩筆呢
請問老師,公賬的錢轉20萬老板私人卡,過段時間再還回來,是查賬征收,需要合同還有開票嗎?這筆錢消費的話有要求的范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