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簽訂一個合同的, 勞務合同
請問老師!就是我現在做賬也是都有掛預付。那我就是材料跟發票都還沒到的時候,我不是就先做了,借預付,貸銀行。然后我這個是有材料的,就會有入庫單,剛剛領導的意思就是說,先暫估入庫,那我不是就要,借原材料(這個材料就是含稅的進)貸應付-暫估。那我這時候出庫單也來了,我不是就借工程施工某材料,貸原材料(但是這時候的原材料入賬就要是不含稅的),這樣這兩個不是就對不上了。等后面我收到發票的時候,我就要先把前面入庫的暫估沖一下,在做一筆真正的入庫。然后這個出庫的不是也要沖掉,又要重新做一筆出庫的。天哪,這樣有別的辦法嘛
老師,我們是總包方,現在公司這邊提出臨工工資也從專戶走,但這樣的話可能會出現同一個人一個月通過專戶發放兩次的情況,因為我們的臨工有的是勞務分包的人,到時候他們也會提交這個人的工資通過專戶發放,這樣是可行的嗎?還有就是本來我們之前專戶發放的工資都沒有超過5000,但假如我們的一個這個月臨工有7000的工資通過專戶發放,我們這邊已經申報個稅,那勞務分包方造這個人同一個月的工資還是5000元以內,他們勞務那邊關于這個工人還需要繳納個稅不呢?
老師請問下,我們公司有臨時的小工,發了工資,就是做幾天就結賬的這種,我想問的是,第一個問題是他們的個稅是我們代扣代繳嗎?第二個問題他們的工資需要跟公司的正式長期工一樣需要申報個稅嗎?第三個問題,這種臨時工我們需要給他們交社保嗎?第四個問題,他們的工資是8000的話,假設沒有六項專項扣除我們是不是要扣掉個稅(8000-5000)*0.03=90元個稅,我實發給臨時工的工資為7910元對嗎?
老師,公司招的臨時工,這種臨時工一般也就做個幾天,就給他們結算工資了。都是有需要的時候,臨時找的。像這種招臨時工的話,公司需不需要弄一個像正式員工那樣的入職的書面的東西,上面有領導的簽字審批這樣的。昨天我跟我同事想的是,雖然是招的臨時工,但是也應該在招進來的時候,有一個紙質的東西,上面需要領導簽字,這樣領導就可以第一時間知道招了臨時工,這樣。
老師好,我公司主營農產品種植,在臨時用工上是常事,四月份有三十余個臨時工人員給我公司除草,產生費用六萬有余,為了不開票就準備找一百有余的身份證分別一人造幾百元的工資,個稅也正常申報了,領導還說以后產生的臨時用工工資都這樣操作,我作為用工方的財務人員,我是反對的也有給領導反饋不可行,畢竟一年有接近一百萬元的勞務費產生,如果我聽取的領導這樣的安排,財務人員及我公司會涉及哪些風險呢?
老師您好,我公司就叫a公司有股東李和上市公司股東,其中股東李出資490萬元。b公司有股東李和股東王,股東李持股90%。現在a公司收購b公司的固定資產評估10萬元,無形資產評估700萬元,a跟b在股份上沒有任何關系。a公司打款給b公司,股東李從b公司提款出來,然后以投資款打給a公司。因為a公司需要給b公司打錢,b公司需要給a公司開票,b公司開票就涉及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以及附加了,還有別的處理方式嗎?
公司剛成立沒多久,公戶沒有錢,老板微信轉賬三千元,用來購買辦公用品等,這些費用能走管理費用嗎?能用來登記現金日記賬嗎?購買的東西有的沒有發票
老師,開發票時候電子稅務局顯示未查詢到購買方信息,是否繼續開票,這樣是不是暫時不能給這家公司開發票
填資產負債表,本年的數是填在期初數里面還是填在期末數這一列
老師我們充裝的混合氣體有80%的氬氣和20%的二氧化碳混合。 而氬氣原材料還充裝普通氬氣和高純氬氣, 二氧化碳也是充裝普通的二氧化碳和高純二氧化碳。 核算成本的時候,混合氣體的原材料要怎么領用?在產成品有普通氣體、高純氣體和混合氣體都有生產的情況下
如果某企業生產甲產品的單價為20元,銷售量為10000件,單位變動成本為12元,本期發生固定成本總額為20000元,先進的銷售利潤率為35%。該企業期末存貨中的固定成本是3000元,期初存貨中的固定成本是2000元。要求(1)預測該企業的保本點:(2)預測實現目標利潤時的單位變動成本的降低額;(3)預測該企業完全成本法下的保本量。
公司發工資,工人有生產組打包組按組發工資到時候分這樣可以嗎?
建筑公司技術合同可以轉包嗎?
老師,三年前有一家企業我們開了發票,但是錢沒有轉給我們,一直掛在應收,這個怎么清賬呀
事業單位的企業所得稅年報,財政補助收入會自動提取到營業收入,那剩下要怎么填
老師,勞務合同的模板,您有嗎?但是,簽訂勞務合同的話,上面也沒有領導的簽字啊,領導也還是不清楚什么時候招了臨時工啊
甲方: 地址: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為加強用工管理,保障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 年。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為 。(具體工作任務等另行約定)乙方應按協議約定的勞務服務內容、要求和方式全面謹慎地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在協議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業務性質相同或類似的兼職或其他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 乙方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若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超過約定時間工作或者安排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參照國家以及甲方關于加班的規定向其支付報酬或安排補休。 第四條 工資待遇 1.乙方在勞務期間的勞務報酬按基本報酬加傭金的方式計算,每月基本報酬為 元;傭金的計算方式和標準另行約定,報酬每月10日前發放,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前一個工作日支付。 2.如甲方為乙方出資購買了保險(包括但不限于意外傷害保險、醫療保險等,但甲方無義務必須購買),則一旦發生應由甲方承擔責任的事宜,保險賠付金額應計算在甲方的賠償金額之中。 3.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不能按約定提供勞務,甲方不支付乙方此期間的勞務報酬,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勞務協議期間內乙方各種節假日、休息日等均參照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但乙方不享受勞動法律規定的帶薪年休假待遇及加班費待遇。 第五條 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管理教育,檢查督促乙方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2.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宣傳國家法令、法規和介紹甲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相關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與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及職業道德教育; (2)按時支付乙方的報酬,按規定代扣意外傷害保險及其它單項保險。 3.乙方權利: 乙方對甲方在勞務合同和崗位責任外的其他不合理要求可提出意見,必要時有權拒絕。 4.乙方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3)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團結協作、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完成崗位工作任務。 第六條 保密義務 1.乙方負有保守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客戶信息、管理信息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的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 2.乙方承諾并保證,在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后,乙方仍對其在協議履行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客戶信息、管理信息或其它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協議履行期間同等的保密義務和不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 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報酬中,已包含向乙方支付的乙方保守商業秘密的費用。如因乙方泄露秘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勞務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協議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協議,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協議,如乙方的行為對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 (3)因個人能力、身體條件等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協議約定工作內容的; (4)向甲方提供的個人基本信息或證件材料中弄虛作假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受到行政處罰的。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乙方不服從安排或不勝任崗位工作; (2)違反規章制度,工作出現過錯、事故,給甲方造損失和影響的; (3)多次遲到、串崗、溜崗,連續曠工二天以上的; (4)有弄虛作假、打架斗毆,酗酒鬧事、賭博和觸犯法律行為的; (5)甲乙雙方因特殊原因提出,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務合同的。 第八條 患病或受傷處理 1.協議期間如乙方因患病或受傷,需要住院治療的,須向甲方提供區、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書進行請假申請,醫療費用由乙方本人自行承擔,乙方因病無法到甲方工作的期間,勞務報酬不予發放。 2.本協議期間,乙方因其個人原因而給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 3.在乙方從事勞務服務中,若因第三人造成乙方人身損害的,乙方應向第三人主張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聲明條款 1.甲乙雙方不具有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和保護。在協議期間,乙方享受甲方員工依據《勞務合同》和甲方規章制度所享受的福利待遇。甲方無需為乙繳納社會保險及提供相關福利待遇,乙方在清楚前述條款的前提下自愿簽訂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文件,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為證,電文發出后1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發送,即視為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為送達時間;通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為確認文本,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后最遲7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若乙方上述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后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系方式為乙方的有效聯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規定和違反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責任比例追究乙方必要賠償,若造成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同時根據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勞務合同。 2.甲方違約或侵害乙方權益,并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3.乙方因違紀、拒聘等無法履行勞務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終止勞務合同的,對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給予經濟賠償。 第十一條 有關事宜 1.本合同附件(如有)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期滿自行終止。若需要雙方協商可續簽勞務合同。 3.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在 (地點)簽訂,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甲方蓋章且乙方簽字起生效。
這個不需要你們單位領導簽字的
老師,如果只是放假期間招的臨時工過來廠里守門的,守了幾天,也要跟他們簽訂勞務合同?
對的,是的,是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