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獨立核算的話,是沒有大的風險的
別人成立我們公司的分公司,獨立核算自付盈虧。跟我們公司有關系嗎
老師1.新成立的分公司選擇獨立核算還是非獨立核算的好? 2.稅務上有什么區別跟注意事項嗎? 3.注冊子公司會比注冊分公司在稅收方面更加節稅嗎?有相關政策嗎?
老師,分公司獨立核算就是跟普通的公司是一樣的嗎,獨立核算是不是跟總公司一點關系都沒有啊
別人用我公司名稱成立分公司,獨立核算,有事跟我公司有關系嗎
公司成立了好幾家分公司,非獨立核算,這個賬跟獨立核算有哪差別?該怎么做賬
持有期間分期確認的利息金額到底是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應計利息”科目還是應付利息?
企業所得稅年報中的期間費用,像汽車加油,車保險,應該填在哪里
處置固定資產的營業外支出,匯算清繳可以扣除嗎,需要調增嗎
老師,更正納稅申報,先更正財報還是先更正納稅申報表
老師,請問現在都是開電子發票,萬一對方作廢掉我們不知道會怎樣?如何防止這種事情發生哦?
2024年暫估了100萬成本,2025年到了80萬的成本發票,2024年所得稅匯算清繳還沒開始,這到的80萬的成本票怎么做帳
老師,好,私募基金公司主要是干什么類
個體戶可以去稅務局開專票嗎?
業務員把銷售訂單傳遞給會計會計可需要核。銷售訂單正確性
老師,什么情況下一般納稅人的稅率是3%呢?
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由公司承擔民事責任
獨立核算,增值稅和所得稅都在它的注冊地繳納了。
但是總公司要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補充責任的!
如果承諾分公司的自負盈虧與總公司無關,可以嗎
可以改為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系,而子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對外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我開始是從稅法上考慮覺得風險不大。 但是從公司法層面來考慮: 1依照法律規定,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補充責任,分公司沒有法律上的獨立的法人資格,無法獨立對外從事經營,凡事都要經總公司的同意,這樣可以保證總公司對分公司的絕對控制,也正是因為如此,總公司要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補充責任的! 2、如果是總公司和分公司的性質,法律上無法規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