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五年就可以的
老師,我們單位是一般納稅人,18年的時候以付首付的方式,每個月都會還貸款,買了一臺挖掘機,2020年8月份給我們開票了,之前18年買的時候并沒有確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現在發票開過來了,怎么計提折舊呢
老師,單位自建房進行了裝修100多萬,我已列入固定資產,但沒與房屋(30年折舊2017年7月提)一起列入原值,單獨計提,從19年起我按30年年限提折舊,現在想更改為20年的年限可以嗎,還是與房屋合并一起折舊。
老師,我們是小規模納稅人,然后買了幾臺空調兩千多一臺,然后我寫會計分錄怎么寫,去年我是直接計入固定資產。然后次月一次性計提折舊的,
購入關聯方的固定資產,部分已計提完折舊年限,部分沒有,有幾個問題要請教一下老師 1、已計提完折舊年限的,不需要做任何處理,在金蝶系統里原值按照凈殘值入賬,還是按照把之前的累計折舊和原值也都放進去系統資產卡片里呢?需不需要重新評估價值計提折舊? 2、未計提完折舊年限的,是按照以前計算的折舊繼續計提嗎,還是重新評估,另外入賬是按照發票購買價值呢,還是將之前的原值和累計折舊計入,按凈值入賬? 謝謝老師~
根據您的估計,機器設備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2,000萬;空調的預計使用壽命為5年,凈殘值為400萬?;诖?,你提供了三套折舊方案作為備選,分別是直線折舊法(按照年限)、雙倍余額遞減法、年限總和法。假定當月購買的固定資產當月即刻開始折舊,公司按年進行折舊,即本年折舊按照12個月計算,年末一次性計提,并假定所有折舊金額全部計入管理費用。試完成以下表格:表2:折舊方案備選表單位:萬元方案1:直線折舊法方案2:雙倍余額遞減法方案3:年限總和法機器設備空調機器設備空調機器設備空調第一年折舊金額第二年折舊金額第三年折舊金額……(后續年份不用再計算)不填不填不填不填不填不填
老師,那比如我們是土方建筑勞務分包方,我們開差額納稅發票,除了扣除分包款,還可以扣除我們自己員工的工資嗎?比如食堂,辦公室的
老師,比如勞務派遣公司差額扣除部分是只可以扣除派遣人員的工資還是辦公室管理人員的工資都可以扣除啊
公司的一個客戶,現在已經不發生業務了!但是客戶想往我公司開5000萬的承兌匯票,我公司把承兌開給另一家,另一家到時候把款以銀行存款的方式退給我公司,我公司再把款退給客戶。走一圈,但不發生業務,稅務和銀行這塊有什么風險嗎
向村委會租賃土地應開什么發票
廣州公司注冊后,稅務登記可以線上辦理嗎?還是需要到現場辦理
老師,公司跟末公司合作,根據對方的銷售業績給予銷售提成,請問對方要開什么發票給我們,我們賬務處理要怎么做?
通行費發票稅額可以抵扣嗎
如果企業處于歇業期間,能否遲點再辦理銀行備案
老師差額征收全額開票,是不是扣除額就是價稅合計與取得發票開的是幾個點的稅率沒有關系,
老師,公司是一般納稅人,中外合資企業,公司注冊地在廣西,我們在云南,報稅在云南能報嗎?要不要每個月跑廣西報?
老師,五年是按機器設備還是按電子設備折舊的?
你好 生產經營用的工具器具
收到,謝謝老師!我還想問一下,23年一般納稅人六稅兩費有什么優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還可以減半
小型微利企業減半政策不是截止到22年12月31號嗎?
不是 看政策吧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3-1 打印本頁 字體: 【大】 【中】 【小】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將有關稅費政策公告如下: 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三、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以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結果為準。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的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申報期上月末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兩個條件的,可在首次辦理匯算清繳前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第一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四、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收到,謝謝老師!
不用客氣 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