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年終獎計入工資或獎金,可以按年終獎也可以工資申報個人所得稅
老師您好,今年1月份我們已經申報過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了(一次性獎金填報)。但是后來做賬過程中,財務經理說我們發了超市卡每人500元,共24500元,也應該計入年終獎。現在她讓把這24500元當做工資的一部分在2月份中計提一次,24500單獨做了一個工資表。可是我不太明白,個所稅這塊應該怎么辦?這些錢當時按費用處理的,申請報銷直接對公轉賬給超市了。我這次月初發工資的時候,24500的工資表和正常的工資表是兩張,怎么帶入系統做個稅?有點懵。
資料④ABC公司總經理李明2021年5月承包了ABC公司的員工餐廳,李明聘請了一名畢業不久的大學生小王做會計。李明經常從餐廳的營業收入中支出現金給妻子和孩子購買生活用品。在一次飯局上,李明對小王表露心聲:餐庁就是我家的,我想怎樣就怎樣。小王對此選擇了沉默。資料⑤:ABC公司總經理李明示公司會計秦偉:將公司總裁萬總每月工資薪金實際收入30000元報稅時只顯示20000元,萬總每月繳納社保費用及住房公積金2500元,萬總全年均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其配偶早逝,萬總有一個正在上大學的兒子,家里有兩位70歲的老人)。公司萬總對總經理李明的做法心照不宣。(四)根據資料四,請從稅法以及會計職業道德的角度分析李明以及餐廳會計小李的做法是否妥當:(五)根據資料五,計算ABC萬總2021年1月、2月、3月實際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額
老師您好,①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銷售眼鏡商店,有總公司和分公司主成,法定代表人不做工資表,我們經理是負責人。 ②平時給經理只有在分公司做工資4800元/月,總公司沒做過,(總分公司各做1萬元是否可以)現想給經理做年終獎金1萬元(總分公司都是經理負責), ③請問這1萬元入什么科目?1萬元按獎金入個稅獎金,正常繳納所得稅是不是? 這種偶發性,年底給經理發放獎金是否合適,沒做過頭一次?
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將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預扣預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 不超過6萬元; (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任職受雇并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根據上面的政策。我們有一家分公司一直在申報個稅,2021年之前有在分公司發工資,2022年沒有了,由總公司發,但是這個員工是這家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雖然分公司沒有發,但是都有正常個稅申報,就是正常薪金為0,那這樣還符合上述政策嗎?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是做承包食堂的,總公司在北京是一般納稅人,分公司在外埠是小規模納稅人,獨立核算。外埠的項目是由總公司跟外埠的公司簽署的,收錢是由總公司收取。因為外埠當地的員工要上社保,所以社保、工資等日常經營開支都是由分公司支付的,想問下這種總公司收錢,分公司花錢的經營模式,可不可以理解為總公司把項目包給了分公司來做,這樣每月1.總公把從對方公司收到的錢做收入,扣掉一定的管理費后打給分公司,此款總公司做成本2.分公司收到錢做收入并開專票給總公司進行抵扣。(特別問下,總分公司這間這種服務性的項目能否開專票?)這樣處理業務有什么不妥之處嗎?請您多多指正。
老師如果按工資獎金,交納個稅是不是比不做工資表(費用支出),繳納企業所得稅高 小微企業交企業所得稅2.5%,如果繳納個稅超出部分按3%繳納
我正常多做出來5000塊錢的獎金繳納個稅就是150元,如果不做獎金(沒有費用列支),交企業所得稅125元
您好,個人所得稅是個人承擔
您好,個人所得稅包含在稅前工資
我在個稅里試了一下,平時經理工資4800元,我做了一個5000元的獎金,應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150,但是我這5000如果不作為費用列支,所得稅是125元
您好,4800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老師是的,工資4800不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是我額外又做了一個5000元的獎金,就得按3%繳納個稅150元 如果不多列支這個獎金費用的話,我覺得繳納企業所得稅125元
您好。那您根據業務做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