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4500是什么時候發的?
老師您好,今年1月份我們已經申報過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了(一次性獎金填報)。但是后來做賬過程中,財務經理說我們發了超市卡每人500元,共24500元,也應該計入年終獎。現在她讓把這24500元當做工資的一部分在2月份中計提一次,24500單獨做了一個工資表。可是我不太明白,個所稅這塊應該怎么辦?這些錢當時按費用處理的,申請報銷直接對公轉賬給超市了。我這次月初發工資的時候,24500的工資表和正常的工資表是兩張,怎么帶入系統做個稅?有點懵。
老師們,我們有2個公司,A公司是給老板2022年每月計提8千元的工資,也在個稅申報系統上填寫每個月扣除90元的個稅,但一直沒有實際發放,B公司也給老板發著工資,這兩個公司的外賬都外包給財務公司了,2022年A公司所有人員工資計提431790元,實際發放的比這個少,外賬會計填寫這個數據時給我說2022年老板的綜合工資超過12萬元,需要補繳3000元,然后她就將A公司匯算清繳中工資調增了25600元,倒擠出稅收扣除的的金額是406190元,我個人的常識是工資就按實際計提的寫“賬載金額”,“實際發生額”就是實際發放的工資,按照外賬會計的意思如果按賬面計提工資與實際發放工資就得調增15萬多了,但她很顯然說與老板個人工資薪酬綜合所得掛鉤我感覺還是有問題,個人所得稅不是單獨做的嗎?請問老師外賬這么調整合適嗎?
老師,請教一下,2019年起代賬公司幫我們做賬,一直給法人申報個稅,用現金沖減應付職工薪酬,實際并未發放給法人,法人在其他公司上班有工資,并每月超過5000元的扣減額度,也就是說,在我們公司給法人申報的所有金額,在匯算清繳時都要補個稅。今年法人才發現這個事。要求要調整個稅0申報,因為法人并不是實際的經營人,不愿意用補稅的方式處理。所以我們只等更正個稅的申報,現在涉及到歷年的匯算。要改的年份太久了,如果一年一年的改財務報表,這個工程太大了,我想是不是按調表不調賬的方式走會好點。就是繼續掛著應付職工薪酬,有條件時再給法人發放工資。 幫檢查一下,我按下面方式走,合不合適。這個是否可行。
老師好公司為一般納稅人 是經理法人100%個人獨資 賬面利潤為80萬,怎么能合理的降低利潤 一、如果分紅10萬,會交20%的個稅2萬 二、他在其他公司做工資,月收入約是5000正常繳納五險,在我們公司1~11月都沒有工資,也沒有個稅零申報,可以做一次性年終獎金嗎?假如年終獎發放10萬元 三、如果把經理的私人車租賃到我們公司。上稅局代開發票也會產生相應的稅金,但后期油費也能入進來,轎車租車的費用不能高于或低于公允價值的30%,租車費和每年燃油假如是10萬,一共可抵所得稅5000元左右。是不是也相應降低了利潤10萬 請問上述三種情況我們哪種最合適, 還有沒有其他方式。我們現在也沒有其他的費用能進來
土地使用權的攤銷的會計分錄?
電子稅務局點提交可以撤回嗎?提交算申報嗎
一般納稅人變成小規模納稅人后,應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科目有余額要怎么處理
老師請教一個問題,公司本期開票400萬,但是我不想繳納400萬稅款,覺得付的錢有點多,想分期確認收入分期繳納稅金,這樣做行嗎?今天在做申報稅費時提示銷售額比對不符,我這種情況是必須修改成本期開票金額400萬嗎?
老師好 102題怎么算 公式和原理說下
員工1-2月工資都是零申報,現在3月所屬期不打算申報員工了,可以把員工離職時間填在24年的12月份嗎
老師您好!因存在視同銷售行為,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記入銷售費用了,稅務上已確認銷項稅額,賬表不符,怎么調整可相符
企業法人以自己房子向銀行貸款,銀行直接將款項打給了有合同的第三方公司,然后第三方將款打給個人。公司賬面沒有款進出入。最終也是法人自己還銀行款。只不過第三方收到錢后給我們公司開了發票,這種情況怎么做賬呀。
資產負債表的年報是在財務軟件選擇2024年12期的嗎
看科目余額表能看得出。這個季度是虧損還是盈利嗎?
是一月份
老師,應該怎么處理?
那2月申報1月個稅時,和1月發放的工資一起合并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