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個獨企業進行經營所得個稅匯算清繳申報時不能再扣除60000了
老師,我有朋友開了一家公司,是屬于個體工商戶,個人生產經營所得是按核定方式根據收入按征收率征收,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進行預繳,但是同時也在一個單位工作,工薪所得是6000元/月,每月扣除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這問這種情況需要做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嗎?屬于重復扣除基本減除費用5000/月嗎
張某為A企業的職員。2019年每月應發工資總額均為11000元,每月“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合計為1600元;與妻子育有一子,經協商子女教育費用由張某扣除,無其他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張某于2019年10月在B公司參加授課培訓活動,取得該公司支付的稅前一次性勞務報酬所得40000元,無其他減免及特色事項,B公司為扣繳義務人。根據上述案例,計算:1.A企業2019年為張某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是多少?2.B公司為張某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是多少?3.張某于2020年匯算清繳時應補繳或退回的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一個員工在一個有限合伙企業申報了生產經營所得個稅,申報的時候基礎費用5000元被扣除了,該員工在該有限合伙企業收入都是0,都是0申報,導致該員工在其他公司的工資薪金所得匯算清繳的時候顯示每月5000元費用已經選擇在生產經營所得個稅里,生產經營所得都是0收入,工資薪金都是有金額的,怎么弄才能讓5000元的基礎費用在匯算清繳的時候在工資薪金這個公司里面顯示
個人名下有個人獨資企業,但是2021年企業虧損,個人經營所得匯算虧損。另外每月在公司拿了8000元的工資,填寫了附加稅,申報后現在匯算個人工資薪金后還要補繳很多稅,這是為什么呢?個人獨資企業經營所得會和工資所得匯算在一起嗎?
4.王某是某市公安局一名公安干警,為了將來自己退休后的生活更有保障,決定創建一家個人獨資企業。2018年8月在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成立了一家主營餐飲的個人獨資企業。具體事項如下:企業取名為“四季香面點制作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王某認為,企業的注冊資本越低承擔的責任也越少,所以他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三千元,外加一些碗筷、幾把桌椅;王某準備借用一處臨街的門面房作為經營場所。王某計劃雇傭8名職工,按月支付工資,但社會養老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等社保金由職工自己解決。請根據上述資料分析回答:(1)王某創辦個人獨資企業是否合法?為什么?(2)王某給企業取名“四季香面點制作有限公司面點制作有限公司”是否合法?為什么?(3)個人獨資企業的注冊資本越低承擔的責任也越少的觀點是否正確?為什么?(4)職工的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養老保險金由職工自己解決是否合法?為什么?
老師你好,我是新成立的公司,3月有一筆收入進公戶,但是我當時還沒做稅務登記,這張票開出開入都在四月,那我可以把賬也做在四月嗎?
差額征稅的行業可以取消差額征稅按常規的行業去銷項減進項報稅嗎,
老師我們是石家莊小規模納稅人, 需要給邢臺項目開發票,1、開外管證時,今天要開24000元發票,合同金額我寫多少?合同金額20萬的話,那我開外管證時合同金額寫24000元?還是20萬? 2、我們老板給的是電子版合同,只有合同簽訂日期2024年12月,工期大概35日,那外管證合同有效豈止時間我咋寫? 3、我們是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季報,所得稅季報!4月份不含稅異地開票金額超過10萬元了,我還需要4月底預交增值稅和所得稅款嗎
我們是外貿企業,我們申報了一筆退稅款,供應商是第一次供貨,稅務發了函調給對方稅務局,對方稅務局回復函調說手續不全,要讓我們出口轉內銷,但實際貨物是不需要退回來再銷售的,比如進貨金額80萬,進項稅7.2萬,出口銷售100萬,退稅率9%,請問這筆業務如何做會計分錄,如何填寫納稅申報表
某公司,之前的固定資產沒計提過,怎么重新開始做賬計提
我這個問題問到一半就結束了怎么弄?
2024年補交2017年的一個銷售未入賬的固定資產的增值稅,并且稅局那邊幫更改了2017年的增值稅申報表(在2017年的增值稅申報表里增加了這筆為未開票收入),請問這筆補稅的完整分錄是什么?需要還原業務做賬嗎?網上搜的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這里怎么解釋?
請問休了婚假,績效能不能不發?
請問老師怎么理解?廠家返利
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項沒有發票的沒有調增可以在今年調增嗎
那么個人獨資企業金屬的按季申報時也不能扣15,000了是嗎?
是的,個人獨資企業金屬的按季申報時也不能扣15,000了
那么個人獨資企業經營所得按季申報時也不能扣15,000了是嗎?
都說了,個人獨資企業金屬的按季申報的生產經營個稅時也不能扣15,00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