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學。 契稅本來就是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之一,不存在簡易計稅才扣除的情況呢。
3.2021年1月甲公司轉讓辦公樓,取得不含增值稅收入550萬元。該辦公樓2017年1月購入,購房發票注明不含增值稅價格為400萬,購房時繳納契稅16萬元并取得完稅憑證。甲公司轉讓辦公樓不能取得評估價格,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的相關稅費為5萬元。計算甲公司轉讓該辦公樓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的下列算式中,正確的是()A.550-(400+16)×(1+4×5%)=50.8(萬元)B.550-400-16-5=129(萬元)C.550-400-5=145(萬元)D.550-400x(1+4X5%)-16-5=49(萬元)
2020年2月,位于縣城的某工業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讓一棟2016年購置的辦公樓,簽訂銷售合同,注明含稅銷售收入300萬元,該企業選擇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因無法取得評估價格,經當地稅務機關確認,按照購房發票金額計算扣除項目,企業提供的購房發票上注明價款100萬元,購房日期為2016年4月5日,企業在購置辦公樓時按照規定繳納契稅3萬元,可以提供契稅完稅憑證;該企業轉讓辦公樓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萬元。 扣除項目金額合計=100×(1+5%×4)+3+9.52×(5%+3%+2%)+300×0.5‰=124.1(萬元) 扣除項目9.52×(5%+3%+2%)+300×0.5‰這一部分代表什么
(2)將已經使用過的辦公樓轉讓給乙公司,取得含稅收入2000萬元,該辦公樓購置于2016年3月,購置時取得發票注明金額1200萬元,另繳納了契稅36萬元。甲廠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無法取得該辦公樓的評估價格。計算允許扣除項目金額 按發票法計算土地增值稅允許扣除的項目:①購房發票價每年加計5%=1200×(1+5%×6)=1560(萬元);②轉讓有關稅金(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契稅)=38.1×(5%+3%+2%)+l+36=40.81(萬元)。 允許扣除的項目合計=1560+40.81=1600.81(萬元)。 因為是簡易計稅,所以契稅只能在稅金里扣除?
某房地產開發企業擬對其開發的位于縣城一房地產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該項目相關信息如下: (1)2015年12以10000萬元競得國有土地一宗,并按規定繳納契稅。 (2)該項目 2016年開工建設,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 期為3月25日,2019年1月竣工,發生房地產開發成本 7000萬元:開發費用 3400萬元。 (3)該項目所屬物業用房建成后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并已移交物業公司使用,物業用房開發成 本 500 萬元。 (4)2019年4月,該項目銷售完畢,取得含稅銷售收入42000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契稅稅率 5%,利息支出無法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當地省政府規定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扣除比例為10%,企業對該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征增值稅。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該項目應繳納的增值稅額( )萬元。 (2)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的城市維護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萬元。(3)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的開發費用()萬元。 (4)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項目金額的合計數( )萬元。 (5)計算該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額()萬元。
某公司2022年8月1日轉讓其位于市區的一棟辦公樓,取得不含增值稅售收入32000萬元。2016年建造該辦公樓時,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金額8000萬元,發生建造成本10000萬元。轉讓時經政府批準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后,確定該辦公樓的重置成本價為22000萬元,成新度折扣率為60%,允許扣除相關稅金及附加1856萬元?!疽蟆扛鶕鲜鲑Y料,回答下列問題。(1)計算土地增值稅時該公司辦公樓的評估價格。(2)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項目金額的合計數。(3)計算轉讓辦公樓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居民個人來自境外所得應補繳的稅款為什么是用來自該國的可抵免限額減去在該國已繳納的稅款,而不是用我國稅法計算出來的應納稅額減去在該國已繳納的稅款?
老師,你好!想問一下,外賬的庫存表,本期出庫總金額可以按照發票的不含稅金額填寫嗎?還是要用期初總金額加上本期入庫總金額除以期初數量加上入庫數量,得出本期出庫單價,然后用本期出庫數量乘以單價,得出本期出庫總金額?那個比較合理?
高新企業對人工費、材料費占比有沒有要求?
增加的辦稅人員和管理人員有啥區別?
到一家新公司上班可以補繳社保嗎?
老師,我們單位是4月份新參保單位。上個月由于我這邊辦理參保比較晚,只繳納了4月份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部分。我今天又申報繳納了4月份的養老,工傷,5月份養老,工傷,失業,醫療保險。我們公司是5月份發放4月份工資。請問我這邊是要在工資表里只先代扣4月份個人承擔部分的社保,還是說5月份的社保個人承擔部分也在4月份工資里先扣了?我主要是不清楚,一般社保是當月繳納當月的社保,而大多公司是當月發放上月工資。
已經失業一年了,可以辦理失業保險金嗎
老師,只有工傷保險是單位承擔嗎?請問個人承擔的需要從工資里面扣除的社保,是有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嗎?
年度匯算清繳的A105050表的工資薪金支出的中的稅收金額應該取個稅系統的2月至次年1月申報工資嗎?還是不能這樣用,求教應該怎么取數
你好,老師,我們之前是小規模,然后,4月中旬,會計提交了升為一般納稅人的申請,從3.1開始生效。我在4月申報的時候,申報了一個1.1到3.31的小規模增值稅申報表,又申報了一個3.1到3.31一般納稅人的申報表。然后都申報完畢了。今天開始申報4月份增值稅,怎么主頁面沒有,在進入查看納稅信息,除了個人所得稅是月報,其他的全部都是季報,這個是咋回事啊
算增值稅的時候只有200-1200,沒有扣除契稅
因為增值稅中只能扣除取得成本,不包括單獨交的稅費
好的,明白啦
不客氣呢,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