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1、如果對外銷售的是原礦,只對原礦銷售。 2、如果對外銷售的是選礦,只對用自產的原礦加工的選礦征稅。外購的不需要征稅。
老師,我們是礦業公司,主要施工挖甲方的鐵礦,然后篩選鐵精粉,甲方按合同約定噸位付款!那么我們給對方開發票就是工程款對嗎?(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有:礦山工程)我們不涉及別的,前期挖礦洞啥的,就是為開展工作做的準備,所有費用都進成本,那么我們挖出來的礦石,在篩選過程中,到最后的鐵精粉,算不算生產!還是只是勞務?工人上百人,工資都在一萬左右,那么走銀行,實發,還牽扯個稅和社保!像這樣流動性強的務工人員一定得繳納社保嗎?
根據資源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資源稅稅率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資源稅實行從價、從量和復合計征的三種計征方式 B.實行幅度比例稅率計征的應稅資源其具體適用稅率由省級人民政府在規定范圍內提出,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決定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C.應稅資源的征稅對象為原礦或選礦的,應當分別確定具體適用稅率 D.納稅人開采不同稅目的應稅產品,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資源稅法中規定,“自用應稅產品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應稅產品的當日”。我公司水泥生產企業,自己在礦山上開采石灰石(原礦),經過破碎加工后(選礦),選礦運至水泥生產區域。但當天運送量不一定全部都消耗完(即選礦當日不一定全部使用消耗完),剩余量任然會堆放在水泥生產區域,以便次日消耗使用。舉例,1月1日運送選礦100噸至水泥生產區域,但今日生產水泥只消耗了選礦80噸。請問,我公司當日資源稅,是以消耗量80噸來繳納資源稅?還是應該以運至水泥生產區域的100噸量來繳納資源稅?
請問老師,資源稅是開采資源的單位繳納對吧?為什么還會存在“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扣繳資源稅的依據是收購的未稅礦產品的銷售數量”請問老師這句話是什么意思呢》?收購方繳納嗎?不是說開采和銷售方繳納嗎?
資源稅中對原礦或選礦征稅是什么意思? 到底對這個資源的原礦還是選礦征稅,不同省市有不同規定?還是說這個資源的原礦和選礦都要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