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問下你社保局那邊,你們開通了社保賬號,允許你們空申報吧 我們這邊不可以的
我問的社保問題,意思就是我們現在有一個總公司,有很多門店,每一個門店是單獨核算的,然后我們其中一個店的店長從三月份開始交社保,社保,我們公司是給員工補500,剩下的員工自己出,當時三月到六月的社保。三月到五月,因為六月工資還沒發,三月到五月的社保哦,需要那個門店承擔的500塊錢,門店沒有把錢支支出都是總公司給他承擔了,現在七月總公司讓他把那1500塊錢補出來就轉到總公司賬上,那我在做賬的時候,我的資產負債表的銀行卡余額肯定是要跟當月流水一樣,我怎么樣,讓他跟七月的流水一樣,那一千五是沒辦法分攤到一分攤到345月的對嗎,那我直接在七月作為管理費用支出,影響七月的報表。還有個問題,新成立一個有限公司,實際無業務發生需要做稅務關聯,報稅嗎?
老師 您好 北京公司的一位研發人員由于北京公司已沒有研發業務并準備破產清算 這位研發人員被調到了北京公司的湖南子公司做研發業務 在8月已到湖南子公司任職 以后應該也不會調回來了 但是這個員工的意思是 我馬上退休了 讓我重新在湖南子公司當地上社保 不合適 就還想讓北京公司幫忙上一下社保 等他退休就不用上了 然后和北京公司也沒有關系了 這樣的話 可以在湖南子公司發放工資及代扣代繳個稅后的實發工資扣除社保個人部分代北京公司收取 然后在北京公司上社保 可以這樣操作么 謝謝
老師您好請教一個問題:我們有幾家關聯公司其中北京和吉林的兩家有這么個問題,員工之前的公司和社保還有個稅都在北京這個公司,在去年年初北京這個公司因案子糾紛賬戶被凍結無法正常經營,所以就把業務都轉到了吉林的公司,由吉林的公司每月發放工資和繳納個稅,但是社保還在北京因為員工實際工作都在北京參保也無法轉到外地,這樣就導致了吉林這邊公司只發放工資和繳納個稅沒有參保,老師請問這種情況做和處理呢 有沒有好的解決辦法呢?
老師,麻煩咨詢一下,8月新成立公司,社保8?底做的參保,結果遇上疫情,但是社保核定8月開始,社保系統繳費就必須繳了,但是實際公司員工并沒有到崗,工資還是得照常發還是做個員工未到崗說明?
公司成立及員工情況:公司是6月份成立,所有員工之前是在另一家公司代管,9月份轉入新成立公司,有幾個問題麻煩老師幫忙理順: 1:工資發放情況:10月發放9月份工資,那我申報個稅是否是11月份申報10月份發放的9月份工資? 2:9月份開始,我們就是自己繳納社保了,等于是9月份工資未發放,但是五險一金已交,那我現在在申報9月份個稅的時候,是不是收入和扣除都填0? 3:特殊原因,一員工6-8月份工資在9月份一并發放2.7萬元且未繳納五險一金,但是在發放的時候并未扣除個稅,那我現在在申報9月份個稅的時候,是不是收入填2.7,扣除填0,先繳納個稅,然后這個個稅金額在10月份發放9月份工資的時候扣除,這樣操作是否合規? 4:上述同事,在申報個稅的時候,扣除的累計費用是20000,這樣是對的是吧?
社保 已經繳費了,就是現在工資需不需發放
現在社保收費不是歸稅務嗎,那我這員工實際是沒有到崗,工資需不需要報個稅發放
你好,沒有到崗你怎么給他發放?還有沒有工資你怎么給人家申報社保? 這個社保是掛靠的嗎?
不是掛靠,應該8月社保開戶,員工也可能正常到崗的,結果我們這疫情就開了,員工就到不崗,但是社保這邊是每月截止25號就停止繳費,過了就不能減員處理,只有申報
你好,那發工資這個需要你單位自己決定。
就是想問稅務上有沒有風險,員工的的確確沒到崗
你好特殊情況沒有風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