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解答如下 1. 借:長期股權投資252 貸:股本100 資本公積152 借:資本公積3 貸:銀行存款3 (2) 借:應收股利60 貸:投資收益60 (3) 借:銀行存款60 貸:應收股利60 (6) 借:銀行存款180 貸:長期股權投資126 投資收益54
3.甲股份公司從2019年至2020年發生以下投資業務: (1) 2019年1月1日甲公司以540萬元購入乙公司股權30%并對其有重要影響,取得投資日乙公司凈資產公允價值為2000萬元,賬面價值為1600萬元,甲公司另支付2萬元相關稅費, (2)乙公司2019年實現凈利潤400萬元, (3)乙公司2019年實現資本公積增加40萬元,其他綜合收益減少100萬元(4) 2020年3月2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2019年現金股利100萬元 (5) 2020 年3月20日乙公司實際分派2019年現金股利 (6)乙公司2020年發生虧損800萬元, (7)乙公司2021年實現利潤500萬元,其他綜合收益增加30萬元 (8)2022年5月20日,企業將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售出,價款720萬元已存入銀行要求: (1)編制上述業務的會計分錄; (2)計算2019年末、2020 年末和2021年末該項投資的賬面價值
3.甲股份公司從2019年至2020年發生以下投資業務: (1) 2019年1月1日甲公司以540萬元購入乙公司股權30%并對其有重要影響,取得投資日乙公司凈資產公允價值為2000萬元,賬面價值為1600萬元,甲公司另支付2萬元相關稅費, (2)乙公司2019年實現凈利潤400萬元, (3)乙公司2019年實現資本公積增加40萬元,其他綜合收益減少100萬元(4) 2020年3月2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2019年現金股利100萬元 (5) 2020 年3月20日乙公司實際分派2019年現金股利 (6)乙公司2020年發生虧損800萬元, (7)乙公司2021年實現利潤500萬元,其他綜合收益增加30萬元 (8)2022年5月20日,企業將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售出,價款720萬元已存入銀行要求: (1)編制上述業務的會計分錄; (2)計算2019年末、2020 年末和2021年末該項投資的賬面價值
5、甲、乙公司為非同一控制下的獨立公司。甲公司與乙公司發生如下長期股權投相關交易,根據下列資料編制相關分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2019●(1)年1月1日,甲公司以500萬元購入乙公司有表決權股份100%,能對乙公司實施控制,取得投資時乙公司的可辨認凈資產賬面價值為550萬元?!?2)2019年1月10日,甲公司支付審計、法律服務等中介費用10萬元。●(3)2019年12月31日,當年乙公司實現凈利潤100萬元,并宣告分配現金股利12萬元?!?4)2020年1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5)2020年4月17日,甲公司將其持有乙公司股份全部出售,取得價款560萬元。
資料宏華公司發生下列與長期股權投資相關的業務:(1)2019年2月1日,購人乙公司普通股100萬股,每股面值為1元,實際支付價款共252萬元,另支付傭金手續費等3萬元,占乙公司有表決權資本的60%,宏華公司用成本法進行核算。(2)2019年4月1日乙公司宣告派發現金股利100萬元。(3)2019年5月10日乙公司支付現金股利。(4)2019年乙公司實現凈利潤20萬元,未宣告現金股利。(5)2020年乙公司發生虧損10萬元。(6)2021年1月20日宏華公司將上述股票轉讓50萬股實得款項180萬元。要求根據上述業務編制宏華公司相關會計分錄。(不考慮相關稅費,單位萬元)
資料宏華公司發生下列與長期股權投資相關的業務:(1)2019年2月1日,購人乙公司普通股100萬股,每股面值為1元,實際支付價款共252萬元,另支付傭金手續費等3萬元,占乙公司有表決權資本的60%,宏華公司用成本法進行核算。(2)2019年4月1日乙公司宣告派發現金股利100萬元。(3)2019年5月10日乙公司支付現金股利。(4)2019年乙公司實現凈利潤20萬元,未宣告現金股利。(5)2020年乙公司發生虧損10萬元。(6)2021年1月20日宏華公司將上述股票轉讓50萬股實得款項180萬元。要求根據上述業務編制宏華公司相關會計分錄。(不考慮相關稅費,單位萬元)
想問一下這種怎么做賬
老師你好,2024年1_12月份計提工資15萬元,2025年1月發放12月份工資,發現少計提2月份工資2833元,在2025年1月份做了補計提,2024年度所得稅匯算,職工薪酬調整表格,賬載金額,應付金額,稅收金額,各填多少,需要調整嗎?
郭老師,員工旅游的費用,要申報個稅嗎
一、上海公司的法人是自然人A,A占股100%; 二、長沙公司,注冊資金200萬,自然人A是法人,占股1%,上海公司占股99%;(根據注冊資金金額,A只需要實繳2萬即可); 2024年,A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5.5萬,是以A個人名義存入長沙公司銀行賬上,且備注清楚:投資款,并已在稅務局繳納了印花稅; (A在長沙公司超過應實繳注冊資金5.5萬-2萬=3.5萬); 請教一下,可否這樣處理: 第一種: 讓上海公司寫個代付款證明,表明:讓自然人A,代替上海公司,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3.5萬? 第二種: 讓上海公司打3.5萬到長沙公司,算上海公司實繳長沙公司的注冊資金,同時長沙公司退3.5萬給自然人A,相當于置換,更正24年自然人A,多實繳了3.5萬。但不再繳納印花稅(24年這3.5萬實繳注冊資金己繳納印花稅) 請問老師,哪種處理方法好? 或者有更好的處理方法?
老師好,我們公司會囤貨導致進項大于銷項,公司會按照穩定的稅負勾選進項發票,按勾選的這部分結轉成本,所以實際庫存和賬務系統里的庫存是不一致的,電子稅務局里也有很多未勾選的進項,這會產生稅務風險?
老師,現金流量表里,最后一行增加額,等于資產負債表里貨幣資金期末減掉期初嗎?
現在小規模企業開票稅率還是1嗎?不超過多少免稅
殘保金,小微企業怎么繳納
老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一個人可以擔任多個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嗎
一個人上班單位繳納保險,同時也注冊了個體戶且是核定征收的。請問個人發的工資和個體戶會沖突嗎,會到賬個人的個稅增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