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依據新《收入》準則規定,在這種業務模式下: 對于委托方企業來說:應當評估其向受托方轉讓商品時受托方是否已獲得對該商品的控制權,如果沒有,委托方不應在此時確認收入,通常應當在受托方售出商品時確認銷售商品收入. 對于受托方企業來說:應當根據其在向客戶轉讓商品前是否擁有對該商品的控制權,來判斷其從事交易時的身份是主要責任人還是代理人,向客戶轉讓商品前不能夠控制該商品的,受托方為代理人,應當在商品銷售后,按合同約定方法計算確定的手續費確認收入. (一)委托方: 交付商品: 借:委托代銷商品 貸:庫存商品 受托方實際銷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銷清單: ①借:應收賬款--受托方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②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委托代銷商品 結算貨款和手續費 ①借:銷售費用 貸:應收賬款--受托方 ②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受托方 (二)受托方: 交付商品: 借:受托代銷商品 貸:受托代銷商品款 受托方實際銷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銷清單: ②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③借:受托代銷商品款 貸:受托代銷商品 結算貨款和手續費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老師,我想問下采用委托代銷,收取手續費的方式銷售的,若雙方均為小規模,那雙方的賬務處理分別是怎樣的呀?
委托銷售受托方以收取手續費方式,受托方如何做賬的?
請教老師:收手續費委托代銷,受托方的會計處理?
試述批發企業代銷商品下視同買斷和收取代銷手續費兩種方式下受托方和委托方賬務處理有怎樣的區別
試述批發企業代銷商品下視同買斷和收取代銷手續費兩種方式下受托方和委托方賬務處理有怎樣的區別
電子稅務局點提交可以撤回嗎?提交算申報嗎
一般納稅人變成小規模納稅人后,應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科目有余額要怎么處理
員工1-2月工資都是零申報,現在3月所屬期不打算申報員工了,可以把員工離職時間填在24年的12月份嗎
老師您好!因存在視同銷售行為,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記入銷售費用了,稅務上已確認銷項稅額,賬表不符,怎么調整可相符
企業法人以自己房子向銀行貸款,銀行直接將款項打給了有合同的第三方公司,然后第三方將款打給個人。公司賬面沒有款進出入。最終也是法人自己還銀行款。只不過第三方收到錢后給我們公司開了發票,這種情況怎么做賬呀。
資產負債表的年報是在財務軟件選擇2024年12期的嗎
看科目余額表能看得出。這個季度是虧損還是盈利嗎?
支付憑證截圖是報銷必須的原始憑證?
老師要是個人部分直接發工資扣除計其他應付款那其他應付款一直掛賬
老師就是我把個人部分社保直接記在了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里面那匯算清繳是不是調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