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1月就可以
老師,請問1.個人所得稅年終獎計算個稅是合并全年工資薪金計算還是單獨進行計算?2.比如去年2020年的年終獎的個稅需要在2020年的12月計提嗎?3.如果是在今年也就是2021年二月發放年終獎,那年終獎對應的個人所得稅所屬期屬于2021年2月?那占據的就是2021年全年可扣除的6萬嗎?是按照實際發放的年份合并計算嗎? 麻煩老師解答,謝謝
請問2022年1月份,發放工資8000元,2021年年終獎24000元,請問計算個稅的時候,應納稅所得額=(8000+24000)-5000-(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這樣合并計稅嗎?
個人所得稅app里專項附加稅扣除填報,通過納稅人個人申報的,請問上面的選擇扣除年度時間,2022年的,應該是在2021年末填報還是2022年1月份填報?如果是2021年,那么年底一般有截止日期嗎?
各位同事,請大家在2022年2月23日申報期之前通過個稅app填好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另外2021年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未填寫或者忘記填寫的,可以在2022年3月1日匯算清繳之前通過個人所得稅app 補填好自己的專項扣除信息 。 老師我想把這句話發同事群里 ,您幫我看看有什么問題 幫我修改一下
2022年1月計算發放2021年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納稅人簽字的日期是什么時候?
生產企業 如果3月有出口收入,已經開具出口發票,申報了增值稅, ①3月的免抵退稅是否可以先不申報,等到時候跟以后月份,例如(4或者5月份)的免抵退稅一起申報呢 ②還是說申報了當期的增值稅,就一定要申報免抵退稅 ③如果是那種超期申報的(超次年4月),是否可以跟正常申報的,一起申報退稅
發現一張取得的切割機發票不是我公司的購買的,怎么處理
公司轉讓了,之前的賬還有用嗎?還是以后的賬0申報
匯算清繳時,假如2024年的業務招待費需要調增10000,補交稅10000*5%=500,小規模公司,小企業會計準則。能不能在4月份做賬務處理,借:所得稅費用 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500,需要改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數嗎
老師,公司簽訂進項銷項合同有啥作用呢?
老師,有增資協議模板嗎?
這個付款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還有提示承兌期限這 3 個都是什么意思
企業所得稅加: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這一項的金額是自己填報的,還是系統自動生成的?如果是系統自動生成的,請問這個數據的依據是什么?
會計計提的應發工資包含遲到早退的扣款嗎
稅務局對電子發票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