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正常四月份的工資,你應該是在五月初申報的,如果五月份申報完了以后,你可以直接更改成非正常,然后,申報完以后你就可以更改很正常的。非正常的截止日期,你可以截止到5月1號。
你好,老師,有個員工6月份離職的,三八婦女節200元還沒有申報,現在在這個月申報。那么改為正常,申報后再改為非正常,那么改為非正常后的離職日期還是填6月份嗎?
個稅申報:員工4月離職且在4月結清工資,次月申報個稅時是否要更改在職在狀態,還是5月申報完后,6月再改為非正常
老師,員工2023.1.05離職,意思是我給她申報完1月個稅之后,3月申報2月的時候給她改成非正常還是申報完1月的時候就給他改成非正常狀態?
員工離職,本月5月份已經申報完上個月4月份的個稅,下個月6月份申報個稅時,不申報離職人員的個稅,請問是本月5月份改成非常狀態還是下個月改非正常狀態,離職日期應該填幾月幾號呢?
6月報5月稅期4月工資時,系統里面要把離職員工狀態改成非正常狀態,那離職日期填3月31日和填4月30日會對她們在別的公司報個稅時有影響嗎?
謝謝老師,那就是說如果按實際離職日期填報的話,就要等5月申報完后,6月申報時改非正常的時間為4月具體的離職日期,是不是這樣理解(申報工資所屬月份不能同時申報所屬月份狀態為“非正常”)
你好,因為你五月份申報的,你也可以填寫離職日期是4月31號也是可以的。我的意思讓你填5月1號,這樣不是顯得嗯,跟四月份就沒有關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