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個人所得稅是發放次月申報個人所得稅,沒發不申報,
咨詢個個稅問題,我們公司2021年2月份發1月份的工資和2020年13薪。怎么計算個稅?因為現在都2月份了,我更正申報1月份個稅了,1月份申報12月份個稅,我直接把12月份工資與13薪合并計稅,這樣不用繳納稅,而2021年2月份申報1月份個稅的時候,申報的只有2021年1月份工資。
老師個稅申報 我是這樣弄的可以吧 次月發放上月的工資然后我就是當月申報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對嗎 例如2021年12月份工資,在2022年1月10號發放12月份工資,在1月份時做賬12月份賬,那么在1月份申報12月份的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這樣對嗎
有個員工在去年1月份離職到新公司工作,原公司申報了1-2月份的工資薪金,但實際上原公司只發了1月份的工資,多出一個月的收入并沒有收到,不算收入,新公司也申報了1-2月份的工資薪金,現在匯算清繳發現要補繳稅款,現在應該怎么辦呢?
老師請問我2021年在一個公司上班1月份拿到工資,然后到另外一個公司做到11月,12月后公司不做了,社保退出,退工了,現在個人所得稅直顯示2021年一個公司,11月12月的公司搞不上,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只有2021年1月份可以嗎??
在嗎,2021工資都計提,1到10月份工資個稅未申報,4月份工資發1到3月份工資,但是多發了3000元,2021年11月,12月個稅申報,工資未發,現在要怎么處理?還沒有所得稅匯算清繳,我現在個稅申報從2021年1月重新更正發放的金額,然后現在補發工資可以嗎,這樣所得稅匯算清繳可以扣除嗎
您好,發現以往年度匯算的期間費用有的費用填寫行次填寫得不準確,并沒有影響納稅,可以不做更正了嗎
老師好,聯合會使用民間非營利會計制度,請問銀行賬戶管理費支出怎么做會計分類?
您好,23年做匯算的時候,期間費用物業費錯誤填到租賃費行次了,當年七月份電子稅務局已經就匯算報表比對過了,跳出了其他的風險提示,也已經更正處理過了,今天發現還有個這個錯誤,當時并沒有跳出這個錯誤的風險提示,不需要再做什么處理了吧?
老師,如果購買的農產品,用于免稅項目不能抵扣會成為滯留票,為什么在填表的時候還可以按9個點計算扣除,深加工的話還加計扣除1個點呢?不是矛盾嗎
樸老師,正常就要普票,就不用進項轉出,直接有費用了,如果就是專票,增值稅報表和會計分錄都該怎么處理?
王老師,A公司和B公司都是老板自己的公司,現在A公司銷售給B公司,使A公司有收入和利潤,但又要控制利潤不能太高,避免交稅多,A公司的產品采購單價已經有了,售價我定多少怎么確定呢,要根據什么才能計算?
老師好24年3月份因稅務檢查補繳5萬元所得稅我做的會計分錄是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銀行,,,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對不對
您好,發現23年企業所得稅匯算表,把管理費用物業費填到期間費用租賃費那個行次里了,不會有什么風險吧
開始機械設備租賃公司,24年的利潤太高,我暫估成本-郵費,然后25年4月來發票可以入帳嗎,這樣合法嗎?機械租賃公司的
發票超過額度怎么申請提額
您好,會計正常計提,不發不申報個人所得稅,
您好,只要當期計提,申報個人所得稅并且發放的,就可以扣除
那我現在怎么處理,我現在要扣除,匯算清繳前要全部發放
您好,21年計提的工資,匯算清繳前全部發放,全部申報個人所得稅,即可扣除
意思是2021年計提的工資,2022年5月發放,6月份申報2021年的個稅?
您好,是的,您這樣的操作其實已經不滿足扣除條件了
您好,但是為了扣除,也只能這樣了
這樣做有風險嗎?那我2021年1到3月份工資已經發放了,可不可以改2021年1到3個稅申報表?
您好,您2021年1到3月份工資何時申報的個人所得稅?
2021年1到10月份工資都是0申報的,4月份發了,1到3月份工資,11月到12月正常申報個稅,實際沒有發
您好,那您應當5月申報個人所得稅,11和12月沒發申報不正確,那您就都發放吧
那2021年11月,12月個稅申報表可以更正為0,還是不管5?份直接發放
您好,那您就不要更正11和12月的數據了,抓緊發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