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的做法不對,應該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確定收入的
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6%,2018年1月1日,A公司銷售批商品給B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表明價款為240萬元,這批商品的成本為200萬元,商品已發出,款項已收到。銷售協議同時規定,甲公司應該于2018年3月1日將所售商品購回,回購價格為260萬元。 (1)判斷A公司應當將回購業務作為何種經濟業務處理,并說明理由。 (2)簡述商品出售價格與回購價格的差額應當如何處理, (3)編制A公司2018年1月1日出售商品的會計分錄。 (4)編制A公司2018年1月31日計提利息的會計分錄。 (5)編制A公司2018年2月28日計提利息的會計分錄, (6)編制A公司2018年3月1日回購商品的會計分錄。
注冊會計師對ABC公司2018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ABC公司2018年12月18日與A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出售一批商品(成本300萬元),價款600萬元,發貨時收取50%價款,余款分3個月從2019年1月起于每月末收取。12月23日發貨時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增值稅額為78萬元),并于當天收到50%的價稅款。該公司主管會計認為,分期收款發出商品應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2018年12月28日發出商品時該公司會計處理如下:借:銀行存款3390000貸:主營業務收入300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960000借:主營業務成本1500000發出商品1500000貸:庫存商品
cpa對ABC公司2018年度財務報表審計。ABC公司2018年12月18日與A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出售一批商品(成本300萬元),價款600萬元,發貨時收取50%價款,余款分3個月從2019年1月起于每月末收取。12月23日發貨時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96萬元),并于當天收到稅款和50%的價款。分期收款發出商品應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2018年12月28日發出商品時該公司會計處理如下:借:銀行存款3960000貸:主營業務收入300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960000借:主營業務成本1500000發出商品1500000貸:庫存商品3000000注:該公司壞賬準備按照應收賬款余額10%計提。注冊會計師能否同意公司的做法,并說明理由,不同意,編制會計分錄
2.注冊會計師對ABC冊公司2018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ABC司2018年12月15日向A企業售出一批商品,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100萬元,增值稅為16萬元,該批商品成本80萬元,12月15日發出商品,并于當天收到全部價稅款。協議約定A企業于2019年3月15日前有權退回商品,ABC公司無法合理估計該批品的退貨率。2018年12月15日發出商品時該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要求:借:銀行存款1160000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60000借:主營業務成本800000貸:庫存商品800000要求:分析注冊會計師能否同意該公司的做法,說明理由。如果不同意,請編制審計調整分錄。
注冊會計師對ABC冊公司2018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ABC司2018年12月15日向A企業售出一批商品,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100萬元,增值稅為16萬元,該批商品成本80萬元,12月15日發出商品,并于當天收到全部價稅款。協議約定A企業于2019年3月15日前有權退回商品,ABC公司無法合理估計該批品的退貨率。2018年12月15日發出商品時該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要求:借:銀行存款1160000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60000借:主營業務成本800000貸:庫存商品800000要求:分析注冊會計師能否同意該公司的做法,說明理由。如果不同意,請編制審計調整分錄。
老師,我們是A公司替B公司代收代付貨款收到c公司打款2000,這個不算是我們A公司的收入吧,應該是B公司給c公司開銷售發票嗎?需要怎么寫分錄?
老師您好,我們屬于知識產權事務所(普通合伙),獨立核算,我們是先分后稅的,屬于申報個稅的經營所得嗎?如何申報呢?投資人寫誰?
公司承擔員工個稅,發工資的時候就不用扣除個稅了吧?比如工資7000個稅30發工資直接7000就可以了吧?
什么是會計估計變更?什么是會計政策變更?我分辨不出來,有什么好的辦法分辨的嗎?
制定工資結構優化方案,確保符合新疆地方政策。
請問老師,企業所得稅是否可以當月計提當月繳納,這樣子可以避免多提和少提的情況。
自產自銷的紅薯免征企業所得稅嗎
老師,企業所得稅用不用計提呢?分錄是怎么做的?
老師您好,請問咨詢服務公司員工工資怎么做會計分錄?是借勞務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嗎?
2025個稅申報專項附加,可以先按照月嗎,明年匯算時候若有中途增加項目在按照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