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這是涉及租賃期中不可撤銷期間的。租賃期是指承租人有權使用租賃資產且不可撤銷的期間,你表明的這個條件,表明不符合租賃期條件。
我是家具城管理人員,每年負責收費,租賃費就是,這個家具城屬于村里產業,然后有一年,村里要用錢,就來家具城借的家具城租戶的錢,拿村里用去了,但是后來還款是我還的,我銀行流水都有,現在出現一個問題就是,當時村里會計應該給我打個條才對,我對賬時候發現會計把這錢下她那里了,就等于我的支出沒了啊! 今天上午我問她,你給我補上條子就行,她說,我給出納員那里啦,出納員就說我沒記得有這個單子,什么情況呢?就是說,我和會計之間的這個事,出納員并不知道的啊! 出納員說我經手的話得有我簽字的,這個我不記得有 現在村里會計就說,已經讓村里出納員沖賬了,我感覺不對 因為又沒和出納員交涉這個單據啊 我和會計之間的事,難道會計做好了單據會直接交給出納員去沖賬嗎?出納員說不大可能,因為他沒參與 現在我支出少了 制作那個支出單也不是出納員制作的,是會計做的 還有一份是會計那里記賬員做的 這個是不是和出納員沒關系啊?會計怎么會不通過我就把單據沖賬了?那是我的支出啊,我們這里的單據我都是交給出納員,出納員減去我的費用后,就剩下收入了 我賬號出的錢都是我支出對吧?
老師,就是,他這個特殊情形這塊,說的,以下兩種情形,企業無需就金融工具初始確認時的信用風險與資產負債表的信用風險進行比較分析, 而直接做出信用風險自初始確認后“未顯著增加”的假定(企業對這種簡化處理有選擇權),1.較低的信用風險的金融資產,像這,直接就是,減值第一階段,。 2中,區分了,應收款項,租賃應收亂,合同資產,的兩種情形,一種是不含融資租賃,這種我理解的是原本應該按照整個存續期提減值,可能是2或者3階段減值,我現在對你簡化處理,直接變成第一階段,未顯著增加,直接就是12個月內存續期提減值,。 一種是含重大融資成分的,本來是整個存續期內預期信用損失的金額計量其損失準備,(也就是原來應該2.或者3階段的減值)我現在可以讓你選擇,你愿意第一階段,第二,或者第三階段都可以,如果你選擇第一階段,那就是12個月內的,。我對這段文字是這么理解的,不知道對不對
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雙方均有權在未經另一方許可的情況下終止租賃,且罰款金額不重大,則該租賃不再可強制執行,是什么意思,就是不算租賃了嗎
問簽詳情發生的與無形資產有關的業務如下。(1)2019年1月10日,甲企業開始自行研發一項行政管理用非專利技術,截至2019年5月31日用銀行存款支付外單位協作費74萬元,領用的本單位原材料的成本為26萬元(不考慮增值稅因素)。經過測試,該項研發活動研究階段已結束。(2)2019年6月1日研發活動進入開發階段。該階段發生研究開發人員的薪酬支出35萬元,領用的原材料的成本為85萬元(不考慮增值稅因素),全部符合資本化條件。2019年12月1日,該項研發活動結束,最終開發形成一項非專利技術并投入使用。該非專利技術預計可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零,采用直線法攤銷。(3)2020年1月1日,甲企業將該非專利技術出租給乙企業,雙方約定租賃期限為2年,每月月末年企業以銀行轉賬結算方式收取租金1.5萬元。(4)2021年12月31日,租賃期限屆滿。經減值測試,該非專利技術的可收回金額為52萬元。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編制會計分錄(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第四問的減值計算120×120/5/12×25中的25是指什么
您好!老師,我們公司是有兩個入股投資公司,這里就管兩個叫A公司,B公司,其中一個A公司想要撤資進行股權轉讓,然后A公司那邊請了審計團隊,要求審計到2022年3月,我公司去年買了一塊地皮,但是原產權人與租賃方租賃合同未到期,產權過戶完,我公司到現在并沒有與租賃方重新簽訂合同,2022年6月份的時候打過來一筆租金我記在了其他應付上,因一直未確認是否合作,我們也未開票,現在審計公司那邊按照原產權人與租賃方的租賃合同估算了收入,并計入我們公司財務報表里出具審計報告,我想問下老師這種情況可以這么操作嗎?對我們公司財務及報稅這款塊有多大影響?因為審計報告我們這邊還要蓋章并且財務報表財務人員還要簽字?會對我個人有什么影響嗎?
這個消費稅征收管理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這里的銷售和自產自用,還有進口這 3 個老師說同增值稅一樣,我在增值稅里沒看見啊,他啥意思?
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費稅如果直接用于出售是不用交消費稅,是因為在把這個貨物委托別人的時候已經交過了,所以不交對嗎?
關稅為啥是 10800??14% 啊?他不是關稅計稅價格,加關稅嗎,??14% 是啥
這道題的算是為啥 20??2000 啊啊啊啊
委托加工組成計稅價格這里,委托加工應收消費品,為啥委托方不是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啊?
這個為啥要 5989-5085 啊? 金銀首飾是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消費稅。非金銀首飾是以新貨物的銷售額作為消費稅的計稅基礎,不扣減舊貨物的回收價格
月薪3500,月休4天,上了13天班,還休息了兩天,怎么算
這個后邊為啥是 20??2000 啊
過節買包包,首飾,煙酒,送客戶,開普通發票,記哪個科目?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嗎?
老師,稅務疑點,這個是什么意思?稅款所屬期起:2023-01-01,稅款所屬期止:2023-1231,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0.00,業務招待費管理費處瑪用:132113.00,業的支付賬載金額:0.00,業務招待費稅收金額:0.00 營業收入:10325399.84,視同銷售稅收金額:0.00.扣除限額:0.00,差額1:132113.00,差額2:0.00 問題類型:未據實申報業務招待大額費支山賬載金額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財會[2018]35號),某租賃合同約定,初始租賃期為1年,如有一方撤銷租賃將支付重大罰金;1年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再延長2年,如有一方不同意將不再續期,沒有罰金且預計對交易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不重大。上述情形下,租賃期應如何確定? 答:根據租賃準則第十五條,租賃期是指承租人有權使用租賃資產且不可撤銷的期間,包括合理確定承租人將行使續租選擇權的期間和不行使終止租賃選擇權的期間。 按照上述租賃合同約定,自租賃期開始日的第1年有強制的權利和義務,是不可撤銷期間。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雙方均有權在未經另一方許可的情況下終止租賃,且罰款金額、預計對交易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不重大,則該租賃不再可強制執行。按照上述租賃合同約定,此后2年的延長期中,承租人和出租人均可單方面選擇不續約而無需支付任何罰金且預計對交易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不重大,該租賃不再可強制執行,因此2年的延長期并非不可撤銷期間。 因此,該租賃合同在初始確認時的租賃期應確定為1年。
那就是不屬于租賃了嗎
你可以看看例子,如有,則該斷期間不屬于租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