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要按他入職的時間來比較好,你可以查下以前賬本不就可以了嗎。
老師,我先跟你說一下我大概了解的情況吧,我了解應該是他,現在因為他是跟幾個合伙人一起成立的嘛,現在費用的話都是從隨機報銷,可能他打架打轉過來的錢就算資本金入股了,現在都是認繳,沒有實繳,所以我覺得項目暫時都沒有,所以只有一些平常的這些費用,然后可能會認定為是資本金認繳嗎?然后不知道這個賬他們現在是什么情況。我過去的話直接做做年報,還不太懂,也不太知道他們那邊有沒有財務軟件兒呢,還是說從合伙人那邊暫時先弄的我不太清楚,所以說像現在一個狀態的話,他應該是去年十月份注冊的,一直都還沒有正式說有收入。那像我現在這個情況的話,如果一入職我需要做什么呢?就是現在腦子是亂的,只是說有一些基本的基礎知識啊,大概其概念,但是說把這個思路捋順了,從哪開始做就沒有思路。
老師,個稅申報工人工資,我之前幾個月都忘記給一位員工申報了,這個月我可不可以把之前幾個月的一起申報了,比如員工工資4000元,我給他報三個月的12000,一起填到6月份,然后他入職時間是2021.1月,之前幾個月只給他交社保,沒有工資,然后4月開始給他計算工資,我看了申報表是加計扣除也是30000元,所以計算稅款的時候也是不用交稅的,我這么申報可以嗎?
老師,你好,我的電腦壞了,重新換硬盤了,把賬丟了,個人申報系統備份丟失 ,看不到先前的信息,稅務局打電話說2021年有幾個人沒有按月減除5000元的費用,是因為填的入職時間和離職時間不對 ,比如張三2020.7月份入職的 2021.8月份離職,我可不可以不管2020幾月份入職的 只要2021年1月份—8月份都有這個人 入職時間填2021.1.1 這樣行嗎?
老師好!請教一下關于授權委托的事(注:就是2021年2月1日當天,項目經理曾給我說要我出具個人卡給辦公室人員登記賬號,準備發工資,當時我信以為真(注:2020年9月份入職,到2021年2月份都沒發工資),那曾想是公司與乙方個人簽訂了一份工程意向協議書,里面指定將款項轉入我個人賬戶,對這件事我曾反對個人卡收款支付,但項目經理和法人不聽,我也堅持要將款項打退回乙方個人賬戶,最后項目經理沒辦法,讓我將款項轉到另一名員工個人賬戶,由她去支付過渡費等等,當時發生點不愉快,并沒有出具授權委托書之類的),現我寫了一份委托書,老師幫看一下是否可行?還需要補充什么嗎?
老師:您好!我有一份兼職收入,每個月500元,平時不發放工資,到春節前才一起發放。兼職公司的賬務處理是代理記賬公司處理的,代理記賬公司沒有經過我同意,在個稅申報系統2022年1-12個月每個月申報我5000元的工資收入。這樣操作的結果就是匯算清繳我要補繳個稅。因為接近3月份的匯算清繳時間,我打開手機端口的個稅APP系統查詢發現了這個情況,和代理記賬公司溝通后,她們說可以修改2022年的個稅申報數據,請問老師,這個數據還可以更改嗎?
生產企業 如果3月有出口收入,已經開具出口發票,申報了增值稅, ①3月的免抵退稅是否可以先不申報,等到時候跟以后月份,例如(4或者5月份)的免抵退稅一起申報呢 ②還是說申報了當期的增值稅,就一定要申報免抵退稅 ③如果是那種超期申報的(超次年4月),是否可以跟正常申報的,一起申報退稅
發現一張取得的切割機發票不是我公司的購買的,怎么處理
公司轉讓了,之前的賬還有用嗎?還是以后的賬0申報
匯算清繳時,假如2024年的業務招待費需要調增10000,補交稅10000*5%=500,小規模公司,小企業會計準則。能不能在4月份做賬務處理,借:所得稅費用 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500,需要改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數嗎
老師,公司簽訂進項銷項合同有啥作用呢?
老師,有增資協議模板嗎?
這個付款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還有提示承兌期限這 3 個都是什么意思
企業所得稅加: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這一項的金額是自己填報的,還是系統自動生成的?如果是系統自動生成的,請問這個數據的依據是什么?
會計計提的應發工資包含遲到早退的扣款嗎
稅務局對電子發票格式要求
不該會咋樣?
你肯定要和以前要一樣呀,萬一2020年做了他工資,那不就對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