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這個政策稅務局還沒正式下文的吧
請問老師,單位購買價值100萬的設備,折舊期限按照稅法規定10年的,可以一次性扣除嗎?圖片中政策規定3年的全額,我怎么覺得跟原來出過這么一個政策不一樣呢。
老師 這個政策是不是說固定資產一次性折舊沒有500萬限制?(政策要點: 高新技術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允許當年一次性全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并允許在稅前實行100%加計扣除。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內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均可適用該項政策。企業選擇適用該項政策當年不足扣除的,可結轉至以后年度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請問老師,關于圖片中政策,如果享受,怎么操作?比如我22年購買固定資產原值30萬,購買進來以后,我已經每月提折舊記入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然后我在第四季度申報企業所得稅時,按照原值的50%是15萬稅前扣除,余下原值的15萬,再按照10年計提折舊記入生產成本扣除?是這樣操作嗎?
《關于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2號)第一條規定:“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請問這個政策適用于2023年新購入的固定資產嗎
老師你好 企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規定 2024年購買的低于100萬研發設備如何入帳?
、某工程項目建設期為3年,第一年投資500萬元,第二年投資300萬元,第三年投資200萬元。建成當年投產并獲得收益,每年的凈收益為400萬元,建成后壽命期為8年,基準收益率為10%,請采用凈現值率法判斷方案的可行性。
老師,您好。去年12月做了一筆成本暫估,借主營業務成本10萬,貸應付賬款10萬。今年無法取得相關發票,可以直接紅字沖銷嗎,本月借紅字主營業務成本10萬,貸紅字應付賬款10萬。
老師,通常說的五流,指的是哪五流,有啥意思?
請問應收貨款7萬,實收貨款2萬,剩下的5萬元確定無法收回,應該怎么寫會計分錄
老師、2024年長期待攤費用原值帳載金額怎么填寫,包括以前年度攤銷完的嗎?還是就填寫24年攤銷的原值
老師好,預繳稅款是跨市預繳還是跨省才需要預繳
請問購買方可以沖銷售方發票的部分金額嗎?
企業注銷稅務時,對財務報表有哪些要求
機動車二手車增值稅報表如何填寫小規模
老師,自然人到稅局代開建筑服務類發票,10萬塊錢,要交多少個稅?
請問老師,匯算清繳執行什么政策
您好!目前稅務局沒出最新政策,還是按照老政策,也就是100萬一次性扣除
老政策鏈接,謝謝
您好!可以參考這個 對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專門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對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四個領域重點行業的企業2015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對上述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5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本通知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