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要求就是本月發放,下月申報。實操過程就是,無論是否發放,計提的下月就申報。
請問申報個稅時,工資是按實際發放的申報,還是按做賬計提的實際工資申報,因為公司工資都是次月15號之后發放的,申報上個月個稅工資還沒發放?
請問老師!個稅申報是按計提工資申報,還是實際發放的工資表申報!
請問個稅申報是按計提的工資發放還是按實際發放的工資發放?
老師請教您一下:個人所得稅 比如:我七月工資計提再八月發放,個人所得稅是按實際發放月申報,還是所屬期, 如果我按實際發放申報,八月的實際發放的工資,9月申報,那我按屬期申報的個人所得稅怎么能調整為按實際發放月申報
老師工資按計提數申報個稅還是按實際發放數申報個稅
意思是:12月份計提了工資,1月15號申報的時候按12月份計提的申報,不管1月有沒有發放
是的,就是那個意思的哈
意思是:12月份計提了工資,1月15號申報的時候按12月份計提的申報。
只要申報了,工資可以1月發,也可以2月發
是的,就是那個意思的哈
我1月15號申報個稅的時候按11月份計提的申報了,現在應該怎么辦呢?
之前我是按當月實際發的工資來申報的,就是11月的工資12月發,然后在1月15號申報個稅的時候就按11月的數據來申報,現在我應該怎么來處理呢?
只有更正申報了哈
是全年都要更正嗎?
只更正你上次申報的就可以了
就更正1月15號申報12月份的就可以了嗎?主要是之前我是按當月實際發的工資來申報的,就是11月的工資12月發,然后在1月15號申報個稅的時候就按12月發放11月工資的數據來申報,依次這樣申報的
你也可以不用管,什么時候發的,下月就按發的工資申報。延續你前邊的做法
我現在有點迷茫了,就是1月15號申報個稅的時候,按照11月份計提工資的數據申報了 12月發工資的時候有些發了有些沒有發,延續之前的做法的話,這1月發工資的時候有些就是2個月的工資一起發的,個稅就交多了
發2個月的就扣除10000的費用和2個月的社保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