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這種情況下的話,公司是沒有成本的。
各位老師好想問下,我們是開發地產公司,出售的地下汽車位有一部分出租,地下汽車位的產權是我們開發商的,我們出租給業主,在稅務上都需要繳納哪些稅?還有我們有自己的物業,如果把這些汽車位打包給物業,物業出租給業主,開發商給業主開個車位租賃成本發票,物業給業主開具車位租賃費發票和車位租賃服務費發票,兩個公司哪個需要繳納的稅款多?感謝!
老師請問一下汽車租賃公司的法人把自己車租出去了,以公司名義給對方開了租賃費發票。這種情況下收入和成本都該怎么做賬?
老師請問一下汽車租賃公司名下沒有車。公司員工名下都有車。這種情況下怎么做賬合適?就是員工人帶車一起為公司服務。怎么才能把車的成本和人工工資都提現出來
老師,請問一下租賃公司 ,以前沒有成立公司時候 已經租賃的別的租賃公司的別,對方開的是利息的發票給我們的老板個人。但是我們再把這個租回來的車,有開臺班費租賃出去 這個要怎么找成本吖
法人名下有房子,公司名下是沒有的,有客戶租房法人就把房子以公司名義租出去了,對公收了款,用公司開了租賃發票。 那么這種情況下,房產稅怎么交?
公司名下實際沒有車輛。都是法人名下的。這種情況是不是簽一個私車公用協議就可以確認收入和成本了?
對,得和法人簽訂租車協議,代開租車發票才行。
這個協議內容可以是免費使用嗎?法人能不能不開發票?
這個免費使用的話,稅務局是不認可的。
個人代開租賃費發票稅率太高了,有沒有別的辦法?
這個沒有別的太好的辦法,沒有租賃發票,稅務局是不認可的。
那租賃協議上的金額我們可以寫低一點嗎?象征性的寫個兩三千這種的可以不
如果你稍微寫的低一點兒的話,倒是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