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建筑服務不論交營業稅還是增值稅都是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的,也就是該交稅的那個時點,這中根據工程完工進度以及合同約定來判斷的,人為推遲開票,對于開票方來說是銷售后移,如果被發現,會交滯納金,對乙方來說,乙方抵扣了本不該抵扣的稅款,被發現了也是會被要求補稅的
老師,請問營改增以后銷售額的特殊規定的一些銷售額,例如建筑行業,選擇差額計稅繳納增值稅,但是開具的銷售專用發票是全額,接受發票單位可以全額抵扣進項嗎?而稅務機關并沒收到全額增值稅呀?實操中怎么報稅呢?
營改增之前的老工程項目,如果開具營業稅發票,是不存在抵扣的。可是如果等到營改增之后再開票,施工單位開具3%的專票給建設單位,此時建設單位就能作為進項稅額抵扣了。那施工單位等到營改增之后再開票,對施工單位沒有影響,交的稅是一樣的,建設單位是不是就占了便宜?
老師,我們單位是建筑施工單位,供應商開給我們一張機械租賃發票,升降機帶人工,稅目為建筑服務,但是稅率為3%,對方為一般納稅人,對方說他們是營改增前取得的機械,所以一直開具的是3%,但是現在的問題是,這個不屬于有形動產租賃,而屬于建筑服務,按理說他們不能開3%的發票,還是說我理解的有問題,請老師解惑一下,謝謝
老師,我們是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含工地每月電費全部由開發公司繳納,比如月電費不含稅10萬、進項1.3萬、共計11.3萬(發票開給開發公司)。電費分攤由開發公司營銷售樓部承擔3萬、施工單位承擔8.3萬。施工單位承擔的部分后期會在工程進度款中扣除(后期會給施工單位開具發票),那我在做賬的時候,與施工單位掛其他應收8.3萬,能否把進項1.3萬全部抵扣,然后倒擠營銷費掛賬1.7萬?這個進項能否由開發公司全額抵扣?
我司為房地產企業,因施工單位違規操作,比如工程不合格,安全帽不戴等,對施工單位有罰款。現在有兩種模式(1)直接從施工款里扣除,然后施工方按扣除后的金額給我方開具發票。(2)我方將罰款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給對方開收據。 之前咱們會計學堂的老師說兩種模式都可以,但是對稅金有影響,我是想問問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土增稅分別有什么影響,尤其是土增稅,如何測算兩影響金額?
個體工商戶開設了對公賬戶,經營者往對公賬戶里面轉錢進去用去生產經營,這筆款需要備注借款或者其他的不?剛注冊的公司還沒有開通稅務,不知道是核定還是查證征收的情況下
你好,我們和電商平臺合作,因我們操作問題導致產生罰款,記賬是營業外支出,請問這個可以稅前扣除嗎?需要調增嗎
稅收滯納金是從申報期結束第二天起每天萬分之五嗎
AB不對是因為表述不對嗎
用員工個人名義辦的電話卡,可以開成公司抬頭發票,可以直接稅前扣除嗎?
你好,老師小規模有個油電混合汽車,想在買個車用公戶付款有沒有問題,純燒油現在沒有優惠政策
老師好,我公司是運輸公司想賣幾輛車,對方過戶問我開多少錢的發票,他要自己去開交易發票然后過戶。他說的買了這么多的車 一般都是他們自己看著開這個交易發票,正常不是我公司得給他開發票嗎,等于我把這個車賣給他了。
請問我們公司一般納稅人,但用小企業準則,在24年4月7日支付13萬材料費并入賬,分錄記為借:預付賬款13萬,貸:銀行存款13萬。24年4月底收到13萬發票,稅率13%,但未入賬計入費用。以小企業準則,我現在在25年4月應如何調整會計分錄?24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應如何調整?
老師我們對公付款是付到河北 A支行,但是對方給的進項發票是河北B支行,有關系嗎?發票能用嗎?我有必要要求銷售方把開戶行改成我們付款的那個銀行嗎
你好 我司是非金融企業 有借一筆款給其他公司,收到利息開出發票,這部分利息收入會造成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差異嗎?
假如不是人為故意,是由于項目工期或者其他正常的原因推遲開票,從最終結果來講,建設單位確實因為營改增而得到了利益,是否能夠這樣理解?
單純從增值稅方面講有這方面情況,但營改增帶來的影響不僅是這要更深遠,比如要抵扣,乙方就必須要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這對財務核算上的要求更高、變化更大,此外,相同金額的工程項目,進項稅增加則意味著成本同等減少,所以這是一個需要綜合考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