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可以的 可以享受
2021年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政策是從2022年1月申報12月個稅后結束?還是2022年1月1日起一次性獎金收入政策就不能再報了?
2021年12月發的獎金,2022年1月申報屬期2021年12月的個人所得稅還能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嗎?
請問要享受個稅2023年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雖然年終獎好沒發、是不是也要在12月進行申報才能享受這個政策?
你好,我有一次性年終獎的問題咨詢下:納稅明細信息顯示: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3.6萬,稅款所屬期為2020年12月,申報日期為2021年1月14日。事實2021年2月收到2020年全年一次性獎金8.4萬。 納稅明細信息顯示: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5.5萬,稅款所屬期為2021年12月,申報日期為2022年1月19日。事實21年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未收到。 請問公司這樣子納稅是合理的嗎?21年的年終獎還能拿回來嗎?
就是工資和獎金還能分開申報唄! 看政策文件慌得很說1月1執行嗎不是,怕做錯職工不答應啊,再跟您確定一下
你好 對的 是可以分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