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融資租賃實質的銷售,零租金不合理
我公司是母公司,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其中出租方允許占股30%以上的子公司共用同一個租賃地址),但發票抬頭是母公司的,請問這種情況,子公司的租金,是母公司開具租金分割單,還是出租方開具分割單才可以稅前扣除的?
銀行要子公司的房租租賃合同,對方與母公司簽的,合同可以發給銀行嗎
母公司的車免費給子公司使用,需要簽租賃合同嗎?如要簽合同,可以簽免租金嗎?
母公司出租設備給總公司,簽合同簽融資租賃可以嗎?是否可以零租金
公司簽訂一個合同,租期6個月,租金7萬,當對方租金付到7萬時,設備所有權轉移給對方,不再另外收取費用,公司不具備融資租賃或者租賃經營范圍、資質,請問這個合同是否可行?
如果母公司將設備出售給子公司,還要評估嗎
您好,是可以不評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