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最好是把計提分錄全額沖回,再按發放重新計提。
老師,請問上月10月計提的工資,和本月11月發放數據不一致,怎么辦?每個月計提工資和次月發放數據都不同
計提工資次月發放社保當月計提當月發放,怎么操作起來有點亂?比如發放的工資單是九月,代扣的社保是十月的。那計提9月工資的時候實際發放多少還不知道呢,因為我們次月25發工資,10號前就得計提啊,這個計提數字不一定和發放的一致。
老師,我公司11月投產,那我11月份計提10月份的工資和發放還要分生產成本和制造費用嗎,我們是次月發放工資也次月計提上月工資
提問,老師,個稅申報問題。是不是9月的工資,10月發放,11月申報是么?個稅和工會經費11月申報的數據是9月份的工資基數是吧?
內賬那邊工資數據每個月都要不過來,每個月計提的工資和發放的不一致,都要調整,能不能都當月發放工資后補提?
您好,老師,請問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里的員工社保在期間費用那個表里是填寫在工資薪金里還是各項稅費里
車輛保養(機油,空氣濾芯。機油濾芯,小桶防凍液)能不能記入管理費用-車輛維修費?
老師 電商平臺掙的錢(毛利潤)包含店鋪可以提現但是還沒提現出來的錢嗎
老師想問一下,成交方式是FOB,但是沒有稅點的國際代理運費開票是開給我們公司,這個發票要怎么入賬
請問老師,工商年報中的納稅總額,是去稅務局查詢開具完稅證明里面的金額,是稅費所屬期的數據,還是繳款時間的數據啊
報關單上的規格型號怎么界定 比如:這份進項發票和報關單的規格型號是一致的嗎
老師,您好,我的累計折舊貸方增加,固定資產怎么不減少呢
老師,我這里企業電子稅務局上顯示我們開票的銷售方他有個紅色的條,顯示的說銷售方是什么非法什么在逃失聯稅務的什么的,不知道什么意思,對方說是可能是銀行賬戶出問題了,但是銀行賬戶的問題怎么會在電子稅務局上有顯示呢?
小規模納稅人的進項票不能抵扣嗎
快賬軟件結轉期未,本年利潤為借方,軟件自動結轉到利潤分配中時,本年利潤還在借方是負數的紅字,利潤分配也是紅字的貸方,看得暈,可以重新設置嗎?
意思是在11月發放當月沖回?做與計提月份相反的分錄,還是做紅字沖回呢? 這種差異是否正常,可否避免呢?
同學你好,做紅字沖回。正常的,避免的話,就是等發放后再計提。
比如10月計提500元 借:管理費用—工資5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500 11月實際發放了1000元 先沖回10月計提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500 貸:管理費用—工資500 11月重新計提10月的工資及發放 借:管理費用—工資1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1000
同學你好,沖回時,借:管理費用—工資負數5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負數500。
但有個問題: 本來10月的實際工資為1000 但在10月計提時為500,10月的工資就被少確認了500元,不匹配權責發生制的要求哦。 而且以后每月都會存在這個問題
同學你好,這種情況的話,不必苛求,權責發生制,也不可能一分不差的。
比如11月發放10月工資 如果按照發放時再計提。 那么就等于11月計提10月工資,并發放10月工資,也不符合權責發生制要求 10月工資不能匹配10月成本費用,
同學你好,這樣的話,實際操作中,財務人員就考慮重要性原則,靈活把握,按最有利的,接近權責發生制方式處理。
老師,按您的意思 1:要么當月10月計提,11月發放時再沖回,并重新計提10月工資及發放 2:要么就直接在發放月份11月, 計提10月工資并發放10月工資 那這種,我在11月計提時, 摘要欄次寫:10月工資計提并發放,這樣可以不呢?
同學你好,這樣做可以的。
比如11月發放10月 那我就直接在11月當月:計提10月工資,并發放 這樣不用沖來沖去
同學你好,是的,你說的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