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為這個跌價是購入方計提的,站在集團層面其實它是沒有跌價的,所以需要反過來方向抵消掉。
借:主營業務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 網課老師講的是當庫存商品賣出時庫存商品減少記在貸方,東西被賣出去說明價值得到了體現所以借主營業務成本,然后這個存貨是計提過存貨跌價準備的,這個存貨如果計提過存貨跌價準備就應該寫為: 借 資產減值損失 貸 存貨跌價準備 ,到這里我是明白的。 但是后來老師又講 “和這個存貨相關的存貨跌價準備,當這個存貨被賣出去的時候也要跟著存貨一起走,存貨已經賣出去了跌價的風險也要一起賣給別人,難道我們把存貨買了之后自己留著風險嗎?”這段話是什么意思? ,
請問老師,合并報表中未實現內部存貨交易,第一年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第二年仍未出售的,為什么存貨是在借方啊,跌價準備不是應該在貸方嗎
或者說 “存貨跌價準備貸方發生額-借方發生額=存貨跌價準備發生額=資產減值損失” 我認為第一個公式是把兩種算法混在一個公式里 請問老師,我是哪里理解錯了呢? 請問為什么 “存貨跌價準備期末余額-存貨跌價準備期初余額-借方發生額+貸方發生額=資產減值損失” 不應該是(我是這樣理解的) 一般, “存貨跌價準備期末余額-存貨跌價準備期初余額=存貨跌價準備發生額=資產減值損失” 轉回時, “存貨跌價準備期末余額-存貨跌價準備期初余額+借方發生額貸=存貨跌價準備發生額=資產減值損失” 那么第一個公式為什么有“-借方發生額+貸方發生額”呢? 或者說 “存貨跌價準備貸方發生額-借方發生額=存貨跌價準備發生額=資產減值損失” 我認為第一個公式是把兩種算法混在一個公式里 請問老師,我是哪里理解錯了呢?麻煩老師檢查哈
4、甲公司持有一批商品,購置該批商品時,甲公司支付 10000 元貨款 (不稅)。2021年 12月31日,甲公司發現該批存貨存在減值跡象。該批存貨估計售價為 11000元,銷售該批存貨預計發生運輸費、裝卸費等相關費用 2000元(1) 請計算該批存貨的可變現凈值:(2) 請判斷2021年末是否需要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如需計提,請計算應計提的金額,并編制會計分錄(假設此前未計提過存貨跌價準備) ;(3) 假設存貨減值準備有貸方余額 500 元,請編制2021年末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會計分錄。(4)假設存貨跌價準備有貸方余額 2000 元,請編制2021 年末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會計分錄。
老師請問下再第二年時,我們處理存貨跌價準備時, 2)-②中是不是 借:營業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 貸:存貨 這個分錄的反沖 借:營業成本 貸:存貨-存貨跌價準備 然后這個分錄怎么理解,講一下謝謝 2)-③ 為什么母公司個表里跌價是原有10,本期計提20,合計30 然后我們合表中承認是10, 為什么不沖20? 是不是因為我們在2)-①已經沖了10了么,后面再沖10,就剩下10了么
這個消費稅征收管理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這里的銷售和自產自用,還有進口這 3 個老師說同增值稅一樣,我在增值稅里沒看見啊,他啥意思?
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費稅如果直接用于出售是不用交消費稅,是因為在把這個貨物委托別人的時候已經交過了,所以不交對嗎?
關稅為啥是 10800??14% ?。克皇顷P稅計稅價格,加關稅嗎,??14% 是啥
這道題的算是為啥 20??2000 啊啊啊啊
委托加工組成計稅價格這里,委托加工應收消費品,為啥委托方不是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啊?
這個為啥要 5989-5085 啊? 金銀首飾是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消費稅。非金銀首飾是以新貨物的銷售額作為消費稅的計稅基礎,不扣減舊貨物的回收價格
月薪3500,月休4天,上了13天班,還休息了兩天,怎么算
這個后邊為啥是 20??2000 啊
過節買包包,首飾,煙酒,送客戶,開普通發票,記哪個科目?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嗎?
老師,稅務疑點,這個是什么意思?稅款所屬期起:2023-01-01,稅款所屬期止:2023-1231,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0.00,業務招待費管理費處瑪用:132113.00,業的支付賬載金額:0.00,業務招待費稅收金額:0.00 營業收入:10325399.84,視同銷售稅收金額:0.00.扣除限額:0.00,差額1:132113.00,差額2:0.00 問題類型:未據實申報業務招待大額費支山賬載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