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第一個七月份出差可以 第二個繼續(xù)暫估 收到發(fā)票再沖
老師我家是商貿公司,假如7月份暫估入庫商品數量10,單價1,總金額10,7月份出庫數量5,結轉成本5 ,但8月份收到發(fā)票發(fā)現單價高了數量為10,單價1.5,總金額是15,那我8月份收到發(fā)票怎么做賬,是紅沖暫估,再做正確的嗎,那已經銷售的成本不對了,是怎么做賬
你好,老師,請問一下,比如我公司7月份生產,8月份才能收到燃氣費(主要材料)發(fā)票,那我7月份是不是要暫估天然氣,然后8月份結轉成本,那我7月份不知道用了多少天然氣要怎么暫估。我現在是等8月份收到7月份燃氣費在借:制造費用-天然氣,貸:應付賬款 那這樣好像就不符合配比性原則,可以嗎,我們是小企業(yè)會計準則
老師,員工7月份出差報銷的車費如果8月份才開的票,那7月份能暫估成本入賬嗎?另外6月底暫估了房租的費用,8月才收到票,那7月份是繼續(xù)暫估入賬還是要紅沖了再暫估?
老師,小規(guī)模5月份購進商品,未收到發(fā)票,暫估價入賬,6月份收到了發(fā)票后沖紅之前的暫估,重新入賬,那么在6月份結轉成本的時候還是按之前暫估時的成本核算,不用管后面沖紅暫估,重新入賬的成本,這樣理解對嗎
老師,我們生產型企業(yè),關于采購材料有這個問題:現在是7月份,7月份材料入庫,但是我們和供應商對賬都是8月份,對賬完成才會開票。有老師告訴我7月份材料入庫,即使沒有發(fā)票也要暫估入賬,這樣才會跟倉庫入賬一致,做到賬實相符。但是有個疑問,就拿現在7月份來說,7月份我按照倉庫收貨來暫估入賬,到了8月份,發(fā)票到了,我沖紅7月份暫估,按照收到的發(fā)票借材料 進項稅額 貸應付,然后我又要再按照8月份入庫的材料暫估,那么站在8月份的角度來說,豈不是兩份材料入賬了?當月的成本豈不是大了?
想問一下這種怎么做賬
老師你好,2024年1_12月份計提工資15萬元,2025年1月發(fā)放12月份工資,發(fā)現少計提2月份工資2833元,在2025年1月份做了補計提,2024年度所得稅匯算,職工薪酬調整表格,賬載金額,應付金額,稅收金額,各填多少,需要調整嗎?
郭老師,員工旅游的費用,要申報個稅嗎
一、上海公司的法人是自然人A,A占股100%; 二、長沙公司,注冊資金200萬,自然人A是法人,占股1%,上海公司占股99%;(根據注冊資金金額,A只需要實繳2萬即可); 2024年,A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5.5萬,是以A個人名義存入長沙公司銀行賬上,且備注清楚:投資款,并已在稅務局繳納了印花稅; (A在長沙公司超過應實繳注冊資金5.5萬-2萬=3.5萬); 請教一下,可否這樣處理: 第一種: 讓上海公司寫個代付款證明,表明:讓自然人A,代替上海公司,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3.5萬? 第二種: 讓上海公司打3.5萬到長沙公司,算上海公司實繳長沙公司的注冊資金,同時長沙公司退3.5萬給自然人A,相當于置換,更正24年自然人A,多實繳了3.5萬。但不再繳納印花稅(24年這3.5萬實繳注冊資金己繳納印花稅) 請問老師,哪種處理方法好? 或者有更好的處理方法?
老師好,我們公司會囤貨導致進項大于銷項,公司會按照穩(wěn)定的稅負勾選進項發(fā)票,按勾選的這部分結轉成本,所以實際庫存和賬務系統里的庫存是不一致的,電子稅務局里也有很多未勾選的進項,這會產生稅務風險?
老師,現金流量表里,最后一行增加額,等于資產負債表里貨幣資金期末減掉期初嗎?
現在小規(guī)模企業(yè)開票稅率還是1嗎?不超過多少免稅
殘保金,小微企業(yè)怎么繳納
老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一個人可以擔任多個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嗎
一個人上班單位繳納保險,同時也注冊了個體戶且是核定征收的。請問個人發(fā)的工資和個體戶會沖突嗎,會到賬個人的個稅增加嗎
老師,那7月暫估的車費是計入7月損益還是8月份的?
我們現在需要弄7月的成本
做到七月份里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