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我在前面已經給你解答了,你看一下是否還有不明白的
老師,我們是建筑總承包企業,屬于大包,我們自己買主材,把輔材和勞務分包出去了,一般計稅方式。要求分包方提供專用發票來結算工程款,我們扣除稅款和管理費,剩下的按照提供的發票匯款。我們公司目前想這樣做,分包方來我們公司辦理撥款之前,我們要先給開發公司開具工程款發票,這時銷項稅就產生了,目前分包方還沒有給我們提供成本發票,所以我們會先讓分包方按照9%的稅及附加,先把稅款交到我公司,等分包方拿來多少進項,我再返還給他稅款,這樣的話,這個稅做到其他應付款里面,返還的進項稅肯定小于銷賬,那其他應付款一直有余額怎么辦老師?我不知道這種方式收入稅款是否合理
老師,我們是建筑總承包企業,屬于大包,我們自己買主材,把輔材和勞務分包出去了,一般計稅方式。要求分包方提供專用發票來結算工程款,我們扣除稅款和管理費,剩下的按照提供的發票匯款。我們公司目前想這樣做,分包方來我們公司辦理撥款之前,我們要先給開發公司開具工程款發票,這時銷項稅就產生了,目前分包方還沒有給我們提供成本發票,所以我們會先讓分包方按照9%的稅及附加,先把稅款交到我公司,等分包方拿來多少進項,我再返還給他稅款,這樣的話,這個稅做到其他應付款里面,返還的進項稅肯定小于銷賬,那其他應付款一直有余額怎么辦老師?我不知道這種方式收入稅款是否合理
老師,我們是建筑總承包企業,屬于大包,我們自己買主材,把輔材和勞務分包出去了,一般計稅方式。要求分包方提供專用發票來結算工程款,我們扣除稅款和管理費,剩下的按照提供的發票匯款。我們公司目前想這樣做,分包方來我們公司辦理撥款之前,我們要先給開發公司開具工程款發票,這時銷項稅就產生了,目前分包方還沒有給我們提供成本發票,所以我們會先讓分包方按照9%的稅及附加,先把稅款交到我公司,等分包方拿來多少進項,我再返還給他稅款,這樣的話,這個稅做到其他應付款里面,返還的進項稅肯定小于銷賬,那其他應付款一直有余額怎么辦老師?我不知道這種方式收入稅款是否合理
你好郝老師,我們是電力工程公司。有兩個項目我們掛靠別人的資質接的項目。甲方和被掛靠方乙方簽工程總承包合同。甲方要求乙方供材料給甲方開60%的材料票,40%的建筑服務票。但是被掛靠乙方只收取我們2個點的管理費。其他的他們什么也不管。我們現在是已借款名義先把錢轉給乙方,讓乙方在給我們的材料方打款,材料方把票開給乙方。等甲方讓乙方開票,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時乙方在把我前期已借款名義的錢轉給我們。我們在核算下材料方總計開給乙方多少進項,乙方開給甲方多少銷項,算出差多少票我們在把差的票開建筑服務給乙方補齊。等甲方給乙方回款的時候,乙方就扣除2個點管理費把剩余款轉給我們。我想問一下老師,我們這樣操作合不合理?我們算分包方嗎?
請問,建筑勞務公司是清包工形式承接的工程,現在把部分工程款分包出去后,出現了兩種做賬方式1、分包公司提供人員名單,建筑公司(總包方)以全員全額人員工資形式申報個稅,然后直接計入工程施工,貸方應付分包方,個稅申報時再由應付分包方轉入應付職工薪酬里。2、直接結算分包款,讓分包方開具建筑服務*建筑勞務發票,這樣直接計入工程施工,不用再申報個稅。請問這兩種方式哪種好?我個人感覺第一種是不對的,因為甲方是直接打款給分包公司,甲方應付款雖然包含了我方分包出去的工程款,但是這一塊勞務結算甲方和乙方直接收付,我方只是在賬上過一道并且是給甲提交乙方的勞務人員名單等。所以我方申報個稅工資有虛增成本的嫌疑。不知我的理解對否,請老師解答。
老師,這個月個稅的申報截止期限是15號還是18號?
老師,請問下,不是說發行費計入投資成本嗎?為什么答案不是2100呢?
更正錯誤時,記賬憑證為什么可以不附原始憑證?請教一下,非常感謝!
請教一下,應付利息,應計利息分別是在什么情況下用到的。 題目里面為什么不選應付利息,?非常感謝!
老師在申報季度企業所得稅,營業收入是不是填季度已開票金額啊?
老師,本市跨區建筑服務,未先預繳,直接申報繳納了3月增值稅,怎么辦?可以不用預繳嗎?
請問勾選發票的時候,說“當前數據與統計信息不符 ,撤銷后再統計確認”是啥意思?可是每個發票我都核對過了
有真實的貨物交易,但進項發票沒辦法開進來會有什么風險呢
題目里面資料四的分錄可以寫成我圈起來的那樣嗎?我看最終利潤分配都是200
1.長期股權投資入賬金額的確定是怎么樣的? 2.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下的相關賬務處理是怎么樣的?
老師,您先別回答,我問問其他老師
好的,那你重新提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