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是的,你的理解 是正確的?
老師,早上好,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人均為自然人,合伙企業對外投資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現在轉讓該投資,取得股份轉讓所得10萬元,請問合伙企業如何交個人所得稅?是按照生產經營所得,5級累進稅率,所有自然合伙人先分后稅?還是直接先分后稅,所有合伙人各自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稅目,適應20%稅率交個稅?
有限責任公司A有兩個股東,一個是合伙企業x(合伙企業x的合伙人均為自然人)、一個是個人獨資企業y。 合伙企業x、個人獨資企業y對外轉讓所持有限公司A股權,受讓方是否有代扣代繳義務? 我們目前查詢,合伙企業x、個人獨資企業y對外轉股所得應納入其生產經營所得由合伙企業x、個人獨資企業y自行申報繳納,而受讓方無代扣代繳義務。不知理解是否正確。
自然人A和法人企業B注冊成立了有限合伙企業C,以有限合伙企業C對外一投資公司分回的股息紅利,是自然人A按按“股息紅利所得”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法人企業B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是由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各自申報繳納稅款,還是合伙企業代為申報扣繳?如果法人企業B要將分得的這筆紅利分配給股東,B企業的股東還要按“股息紅利所得”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合伙企業轉讓其向有限公司投資的股權,完成工商變更之前,需要出讓及受讓方完稅,但出讓股權的合伙企業申報合伙人經營所得是季報,時間上不一定一致,這種情況下該怎么完成合伙人(自然人)的個稅完稅證明呢?一般情況下,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的個稅申報是在自然人扣繳端申報繳納嗎
我公司基于股權激勵,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業,作為員工持股平臺,這家有限合伙企業沒有實際業務,也從未分紅,但是需要申報個人所得稅,那么作為企業需要代扣代繳有限合伙人的個人所得稅和經營所得,我想咨詢這些合伙人的任職受雇從業類型是什么類型?有限合伙企業上個月發生一筆股權轉讓,個稅需要體現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