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對的 是這么做的
#提問#如果一個員工當年11月入職,11月工資2萬,12月工資3萬,假設除了每月5000的固定費用,沒有其他扣除,1、那么在預扣預交時 11月預扣預交時 是不是,應納稅額=(2萬-5000)*3%-0=450,工資薪金預扣預交時的稅率是不是和綜合所得適用稅率一致? 2、12月預扣預交時 是不是,應納稅額=(2萬+3萬-5000*2)*10%-2520-450=1030 3、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時,應納稅所得額=(2萬+3萬-5000*12) 因為小于零,不需要交稅,需要退稅1030? 就是年度匯算清繳時,5000具體是可以扣12個月還是2個月?
老師好,如果2020年在兩處有工資薪金收入,一處每月工資4000元,另一處每月工資5000元,兩處合并的工資總額是108000元,平時兩處每月都按規定申報了個稅,但因為都未達起征點,所以不用預繳個稅,除了固定費用5000/月可扣,沒有其他的扣除項。那根據匯算清繳的政策,收入不超12萬,都不用匯算清繳,對嗎?要不要補稅?
請問個稅匯算問題,有點蒙圈,就是年綜合所得12萬的理解,不是年純收入超過6萬都要交稅么?那為何不到12萬不用匯算清繳,難道不用交稅,例如一個人掛職兩個公司,都是5000元,平時從兩個公司申報都可以不用交稅,難道個稅匯算就不用申報了,也不用補稅了,同樣另一個人月工資1萬在一家申報就要交個稅,匯算難道可以退?
假定某居民個人2022年取得如下所得:(1)每月應發工資均為3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專項扣除為4500元,家里有兩個孩子(年齡分別為2歲和7歲),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年度共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稅額27480元。(2)5月份取得勞務報酬所得1000元。(3)將其擁有的兩處住房中的一套已使用7年的住房出售。轉讓收入220000元。該房產造價120000元,另支付交易費用等相關費用4000元;(4)儲蓄存款利息收入800元,股息收入10000元;要求:計算1-3月工資薪金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稅額、其他所得應繳個人所得稅稅額及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老師,你好。對于個人所得稅請教一下。比如某人在A公司的每月工資是5000不到一點,在B公司的工資是7000不到,扣除專項扣除每月2000,每月兩家公司都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年收入超過12萬了,到時候匯繳清算的時候,是不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可我有個疑問,雖然不用匯算,但收入總額108000,扣掉60000的費用,還有40800,照道理應該用稅率10%來交稅=40800*10%—2520=1560,應補稅額都超400了,也不用補稅嗎?
是的 不需要的 看條件是或
好,明白了,謝謝老師的解答!
不用客氣 工作愉快 早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