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00就是需要按照10%繳納個稅
在甲單位就職的工程師李某每月取得扣除“三險一金”后的工資薪金35000元,負擔其就讀于九年級的女兒的教育費用。2019年5月和6月還取得以下收入:(1)5月,甲單位統二給包括李某在內的全體員工購買了每人每年2500元的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2)5月某一個休息日,業余幫乙單位檢查設備運行,乙單位按照20000元的標準支付給李某報酬。(3)6月領取2018年年終獎56000元,選擇單獨計稅(4)6月在內雜志社發表一篇技術分析文章,取得稿酬3000元。(其他相關資料:對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李某選擇在甲單位預扣預繳其稅款時扣除)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1)甲單位5月應預扣預繳李某的個人所得稅。乙單位5月應預扣預繳李某的個人所得甲單位6月應預扣預繳李某的個人所得稅。(4)甲單位6月應扣繳李基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5)丙雜志社6月應預扣預繳李某的個人所得稅。
請問老師有位員工工資是25000一個月,8月入職,2020應發25000*5=125000,平時已發8000*5=40000,余下的17000*5=85000,這個85000我按年終獎金發給她,要交多少稅呢
老師,請問1月份申報12月份個稅時,可以多做一些工資嗎?以年終獎的形式并入綜合所得,然后也不需要工人自己交個人所得稅。因為平時我們工資申報的低,才2800元,其余多出的部分是在賬外老板給工人發 放的。我想12月個稅多做一些工資成本,請問可行嗎?多做的這部分工資必須也在對公賬上發放嗎?還是也可以以現金發放獎金的形式發放呢?
老師能幫我解答一下關于個稅的問題嗎,我們公司是每個月5日發上個月的工資,每月15日之前申報稅。我們公司有一個員工今年1月份入職的。1月11日給她上的社保。我們正常1月5月發去年12月的工資,那我1月申報的是去年12月的個稅。但沒有她的工資,就沒有給他做申報。等2月5日 發1月的工資了。2月份她有工資收入了。個稅申報的稅款所屬期是2月的了。現在個稅系統里查不到他1月份稅款所屬期的記錄。也就沒有她1月份社保的申報記錄,這怎么辦,她現在要我們公司來補。在社保系統里是能查到她1月份我們公司是上社保的記錄的。他說1月份沒有收入做0收入的申報。就能看到有社保的申報了。我覺得我們沒有錯,也不應該補呀。我們要怎么辦這個事情呢?
0老師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們公司有個員工在2023年1月5號就離職了,現這兩天要給員工發1月的工資,因為這個員工只上了5天班,所以只給5天的工資,并且這個員工1月的社保公積金公司已經沒有給繳納了,這種情況下這個離職的員工1月這幾天的工資,我還要幫他申報個人所得稅嗎,我應該在2月申報1月個人所得稅的時候給他改成非正常狀態,還是在3月申報2月的時候改成非正常狀態?
去年暫估5萬,今年回票2萬,年報中是賬載金額3,稅收金額填0,調增金額3?還是填帳載金額5,稅收2調增3?哪一種是對的
建筑企業收到工程類進項發票,先入工程施工,后面用工程結算過度一下,在結轉成本對嗎?
小微企業季度所得稅交的是5%,為什么年度匯算清繳的時候是10%?
老師,個體工商戶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商貿一般納稅人,購進苗木,再賣出時,開票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老師:請問建筑行業環保稅由業主方(建設方),施工方還是總包方申報的呢?如果申報按建筑面積計算嗎
老師,公司最早的一筆日記賬是3月份的,我把內賬的啟用年月設置到3月份嗎?
創投公司運營收益,屬于免稅嗎?
老師,先設計再成交的設計費分兩種: 一種是最后也沒成交,公司也付了設計師提成; 還有一種是最后成交了。 沒成交的計入 銷售費用-客戶開發 還是業務宣傳? 成交的,先計銷售費用,成交后是不是結轉到成本?
2022年4-12月份小規模收入分錄,是借銀行,貸收入(價稅合計金額)嗎?還是拆分增值稅,然后減免的增值稅結轉到營業外收入
還是用85000/12=7083,所以是按10%是吧
是把所有工資除12還是85000/12
就是用85000除以12,計算 對應的稅率
這個我有點懵,搞不清
就看你獎金金額是多少,除以12,看試用哪個稅率,個稅就是用獎金乘以對應的稅率
個稅率表有嗎
這個就是工資的稅率表
好的謝謝
好的,客氣,幫到你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