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學。不影響,這是可以享受這優惠的。
老師您好,我想咨詢下,我們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然后有4個月的工資暫未發放,截止目前為止,2020年3月實際申報的個稅是2020年1月份工資表。現在10月份申報的個稅實際只申報到2020年5月份工資表,由于之前的會計計算個稅時,工資表上少扣了員工的,實際申報繳納的員工個稅要多一些,這個時候我該怎么進行調整呢?以及到了2021年1月,我要把2020年1-12月份的工資表個稅都申報完嗎?如果沒有發放工資呢
老師好,法人在成立公司之前購進了固定資產,2020年5月份成立了公司,在2020年12月份從法人名下過戶到公司名下,并開具了發票,在2021年1月份也就是現在申報了一次性稅前扣除,這樣走稅務分險嗎?如果查出來會有什么后果?
老師好,法人在公司成立之前購進了固定資產,公司在2020年5月份成立之后,法人在2020年12月份把固定資產轉到公司名下,并且開具了發票,2021年1月份也就是現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一次性稅前扣除了,這樣有稅務分險嗎?會有什么后果?
老師,我們公司被查出有2019年9月份有5張普通發票對方是虛開的,現在稅局要我們更改報表和企業所得稅,我這邊需要怎么操作啊,這幾張發票都是購買電腦的,9月份入了固定資產,10月份開始計提了,然后當年12月份就計提折舊完了,之前是外賬公司做的
1.我們公司是弄大車的公司,2020年底升級成一般納稅人,固定資產一直按月折舊,5月份給外邊開票了,有利潤了,所以6月份報企業所得稅的時候我把固定資產余值一次性折舊了,但我賬上邊還是按月一個月一個月計提折舊,這個月再報企業所得稅的時候,上次一次性折舊的折舊額這個月不就多報了嗎?(購買的固定資產是在去年12月份,小規模納稅人的時候) 現在就是明年的匯算清繳按差額調減,后年在每年調增。(差額就是一次性折舊的折舊額與賬上按月的折舊額?) 現在每個季度報企業所得稅還是按照之前每個月報企業所得稅,不用管這這一次性折舊。 2.還有稅法上不能從直線法變成一次性折舊,我這個按余值一次性折舊,不就是改變折舊方法了嗎?
您好,工商年報里的納稅總額都是填報的年度屬期內的,如24.1-12月應該繳納的稅款,實際上當年入庫的稅金是23.12-24.11月的,屬地的工商部門這兩種兩種解釋都有,我一直都是按照前一種填報的,應該沒問題吧?反正整體每天多報或少報
匯算清繳-納稅調整-利息支出,是只填非金融機構利息支出,向銀行借款利息支出不用填嗎?
老師,我們公司原材料的價格有上旬中旬下旬三個價格,算產品成本,這三個價格取哪一個呢?
請問老師,2024年報所得稅時預交了4.2萬企業所得稅,但是現在匯算清繳退了3.5萬,等于只交了0.73萬,是按規矩做的賬,請問老師,這樣子稅務后臺會有問題嗎?
#提問#老師,商貿公司4月份支付的貨款并已到貨入庫,6月份收到的普通增值稅發票,支付的貨款就是開票金額,不需要暫估入賬,并且5月份的時候就已經將4月份購買的貨物進行了銷售,怎么寫分錄?
老師,AB公司都是一個老板,但是法人不一樣。現在是A公司欠480萬的原材料,B公司原材料可以賣260萬給A公司,B公司可以賣成品給A公司抵原材料嗎
老師,匯算清繳把去年暫估的成本全部調增了,還用做憑證嗎?
跨境電商注意稅率是怎么弄
老師,公司要注銷,未分配利潤有余額怎么處理呢
請問,去年工資申報專項扣除公積金填的全額,(530.4元,如果一半應該是26502元)填的是530.4元現在匯算清繳這樣填有問題嗎?會對比嗎?謝謝
好的,謝謝老師 聽別的同事說不可以,所以以為自己申報錯了,這下放心了
并沒有的,可以這樣處理的
老師,比如我2020年1月份購進固定資產(挖掘機)原值26萬,折舊年限10年,殘值率是5%,那么我2021年申報固定資產一次性稅前扣除時,優惠明細表填寫如下:資產原值26萬,賬載折舊金額22641.63元,一般規定計算折舊金額22641.63元,享受加速折舊優惠計算折舊金額26萬,納稅調減金額237358.37元,享受加速折舊優惠金額237358.37元,這樣填寫正確嗎?
對的對的,正確的,這里填寫沒問題。
老師,如果表填寫錯誤,但是企業所得稅已經繳納了,那還能作廢重新填寫嗎?
你這個已經繳納了的話你就去大廳去重新更正或者是你不跟著,你匯算的時候去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