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實際收款確認收入,同時結轉住宿、早餐成本。
餐飲和酒店一同經營,酒店住宿258元,提供免費早餐一份28元,收入如何入賬? 成本怎么計算?
老師好,酒店餐飲住宿行業,我們最近通過第三方平臺接了一個團隊住宿,在我們酒店餐飲消費14382元已經做應收帳款掛帳,客房消費20312元沒有掛帳,會計那邊把這筆錢做了主營業務收入,因我們酒店房間不夠住,所以我們安排去別的酒店住費用是17982元我們付的,最后客戶結賬61000元,這個賬分錄怎么做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假定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經營租賃除外)均為企業的主營業務,都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其成本在確認收入時逐筆結轉,不考慮其他因素。 2019年12月,甲公司發生如下交易或事項: (4)甲公司經營一家酒店,該酒店是甲公司的自有資產。2x19年12月甲公司計提與酒店經營直接相關的酒店、客房以及客房內的設備家具等折舊/20 000元、酒店土地使用權攤銷費用65 000元。經計算,當月確認房費、餐飲等服務含稅收入424 000元,增值稅稅率6%,全部存入銀行。 老師,求解會計分錄
你好老師,請問我們是一家培訓學院,有餐飲,酒店住宿,培訓業務,現在接到一個培訓業務,合同約定提供吃住,費用一起結算。請教 1.那這個住宿和餐飲全部金額可以全部計入培訓費收入嗎? 2.餐飲部分的金額,餐廳需要怎么準確結轉成本? 3.住宿部分的金額,是以現行房間價結轉成本嗎? 4.餐飲和住宿這邊需要重復確認這部分收入嗎? 5.整個業務的會計分錄怎么做呢?
、甲公司經營一家酒店,該酒店是甲公司的自有資產。2020年12月甲公司計提與酒店經營直接相關的酒店、客房以及客房內的設備家具等折舊180000元、酒店土地使用權攤銷費用56000元。經計算,當月確認房費、餐飲等服務含稅收530000元,全部存入銀行。要求編制:(1)確認資產的折舊費、攤銷費的會計分錄。(2)12月確認酒店服務收入的分錄。(3)12月攤銷合同展約成本的分錄
老師,賬載金額不應該是24年1-12月份計提工資的金額嗎?為什么要加25年1月份補計提的2833元,截止目前已發放工資152833元。
想問一下這種怎么做賬
老師你好,2024年1_12月份計提工資15萬元,2025年1月發放12月份工資,發現少計提2月份工資2833元,在2025年1月份做了補計提,2024年度所得稅匯算,職工薪酬調整表格,賬載金額,應付金額,稅收金額,各填多少,需要調整嗎?
郭老師,員工旅游的費用,要申報個稅嗎
一、上海公司的法人是自然人A,A占股100%; 二、長沙公司,注冊資金200萬,自然人A是法人,占股1%,上海公司占股99%;(根據注冊資金金額,A只需要實繳2萬即可); 2024年,A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5.5萬,是以A個人名義存入長沙公司銀行賬上,且備注清楚:投資款,并已在稅務局繳納了印花稅; (A在長沙公司超過應實繳注冊資金5.5萬-2萬=3.5萬); 請教一下,可否這樣處理: 第一種: 讓上海公司寫個代付款證明,表明:讓自然人A,代替上海公司,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3.5萬? 第二種: 讓上海公司打3.5萬到長沙公司,算上海公司實繳長沙公司的注冊資金,同時長沙公司退3.5萬給自然人A,相當于置換,更正24年自然人A,多實繳了3.5萬。但不再繳納印花稅(24年這3.5萬實繳注冊資金己繳納印花稅) 請問老師,哪種處理方法好? 或者有更好的處理方法?
老師好,我們公司會囤貨導致進項大于銷項,公司會按照穩定的稅負勾選進項發票,按勾選的這部分結轉成本,所以實際庫存和賬務系統里的庫存是不一致的,電子稅務局里也有很多未勾選的進項,這會產生稅務風險?
老師,現金流量表里,最后一行增加額,等于資產負債表里貨幣資金期末減掉期初嗎?
現在小規模企業開票稅率還是1嗎?不超過多少免稅
殘保金,小微企業怎么繳納
老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一個人可以擔任多個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嗎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貸:住宿收入 258?還是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貸:住宿收入 230,餐飲收入28
住宿收入:258/(258%2B28)*258 早餐收入:28/(258%2B28)*258
老師:住宿收入是258元,早餐是免費贈送的,但是價值是28元,這個如何入賬?
天上不會掉餡餅。不是免費。路人不住店,也管早餐,那才是贈送呢。就是258元收入,同時銷售、提供了住宿和早餐。
那這個258元是住宿收入,還是餐飲收入?
二者皆有。其中: 住宿收入:258/(258%2B28)*258=232.74 早餐收入:28/(258%2B28)*258=25.26
老師:258元住宿免費贈送28元早餐(也就是說258元住宿含早),為什么會是這樣呢?
這就是業務實質。您去商場買衣服,標價1000元一件;買一送一。您難道不認為“1000元買了兩件衣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