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2020年的年終獎12月是可以正常 計提的。
你好,2019年12月計提年終獎,2020年1月份實際發放年終獎,那么2019年12月申報個稅時,計提的年終獎可以在所屬期2019年12月進行申報嗎
19年年終獎12月沒有計提,2020年1月計提發放了。現在2020年的年終獎12月還可以計提嗎?
2020年12月計提了年終獎,在21年1月發放可以么,這樣是不是占用了21年一次性獎金的額度,造成2021年12月不能再計提年終獎了?
我想問下年終獎2020年12月份沒發,2021年才發年終獎,我12月份沒計提也沒申報,請問可以在2020年重新申報,2月份做賬計提發放嗎?發放時怎么做?計提又怎么做?
請問2020年的年終獎在12月計提的,2021年2月份發放的,2021年的年終獎可以在2021年12月計提,2022年2月發放,個稅可以單獨核算嗎?
老師,這個金額有50萬,2020年賬上顯示有兩筆年終獎,可以嗎?
稅前都可以扣除嗎?
你好,可以這樣處理的(補提一筆,正常計提一筆)。 可以據實稅局扣除的
有文件可參考嗎?感覺這樣不符合權責發生制
你好,沒有文件對這方面做出具體規定的。 正常計提一筆,這個是當年發生的支出,是可以據實扣除的 補提一筆是因為之前少計提,所以補計提,不影響匯算清繳時候扣除的。
好的,謝謝老師了。
不客氣,祝你學習愉快,工作順利! 希望對我的回復及時給予評價。謝謝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