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學,是的一下這么多是會注意的同學但是你現在的情況,只能正常的開沒辦法,你交稅就沒事的不用怕查
您好,老師,我司(A公司)為集團公司下屬的一個分公司,小規模納稅人,A公司6月份正式開業,4月份時有產生一筆設計服務費,當時是集團另一家分公司(B公司)幫A公司代付的,一直沒有發票,在8月份時我做了這樣一筆分錄:B公司代A公司預付設計費,借:預付賬款-供應商 25000,貸:其他應付款-往來款 B公司 25000,到現在9月份才收到供應商由稅局代開給A公司的普通發票,稅率和稅額都是***號,價稅金額25000,現在我要如何調整賬務?憑證分錄怎么做?期待您的回復
同一集團公司,集團要求我公司開一百萬咨詢費普通發票給另一個公司,我公司小規模公司之前一直屬于虧損狀態每月收入大概在6七萬左右。9月份開了14.8萬,現在還需要開85.2萬,現在12月了,突然開這么多發票,會引起稅務注意吧?如何規避我的風險呢?
同一集團公司,集團要求我公司開一百萬咨詢費普通發票給另一個公司,我公司小規模公司之前一直屬于虧損狀態每月收入大概在6七萬左右。9月份開了14.8萬,現在還需要開85.2萬,現在12月了,突然開這么多發票,會引起稅務注意吧?如何規避我的風險呢?(有合同,我公司沒有業務員,也沒有負責人,法人是集團領導)
老師你好,我們公司之前是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在8月份的時候累計收入超過了500萬,在11月份的時候稅局那邊強制要求我們變更為一般納稅人,但是11月份的時候公司沒有收到稅務通知書,就沒有去變更,現在12月份稅局就打電話過來要趕緊變更,但是我們12月1號-8號都已經開了小規模納稅人的票1%的稅率70萬的發票出去,合同也是前幾個月份的,現在稅局說要把發票全部收回開6%的發票,我就想說合同都是1%的稅率規定了,這樣重新開稅率就公司承擔了,并且這幾天開票出去的款都已經收到了,開出去的票也很難收回來,如果不收回來重新開,以后會不會有什么影響?
公司想擴大業務,目前有這么一個業務,國內A公司付我們公司咨詢費,我們公司請國外B貿易公司提供技術貿易咨詢,我們從中賺取一定比例利潤。那我們公司對外付美金,1.需要承擔什么風險,2.需要簽訂的合同是A和我們,我們和B?3.我們需要承擔哪些稅?例如A付我們100萬,我們付B90萬,我們承擔各種稅費合計是多少?4.A對我們,我們和B,需要留存哪些咨詢文件和證據 5.2月份A公司就要打款了,我們隨后就要對外付匯給B,那我們的咨詢時間點應該是什么?例如2.20打款,是不是留存的證據資料在這之前,還是合同里可以做什么約定條款,先預收在提供咨詢,是否有風險?6.我們給A,B給我們開的發票名稱各是什么呢?
交稅肯定是交,但是有沒有更好的辦法
我們一般是加大一下工資,或者是年底時我們增加一些租金什么的,這樣所得稅少一些
不害怕交稅,之前虧損挺多的,怎樣可以讓這100萬合理合規?即使有風險,我作為會計如何規避我的風險
你好同學只能正常簽好合同正常的處理,你交稅就不用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