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您好,您可以確認收入的時候就按FOB的金額確認,然后收款和收入的差額您計入銷售費用--運費的借方負數,然后實際發生的運費再正常計入銷售費用---運費,這樣到對沖到費用里面了
我這是網絡貨運公司,是一個做運輸的平臺。貨主從我們平臺發貨,然后把需要給司機的運費,和9個點的稅費一起打到我們平臺,我們再把運費給司機。產生了多少金額的費用,我們就開多少金額的專項發票,比如1000塊運費,和90的稅,發票的價稅合計為1090。但實際中,1000塊錢,我們只向貨主收7個點的稅(政府對網絡貨運公司的稅有部分返還,我們愿意讓一部分利給客戶),那這種情況,附屬類是否可以應用在這里,發票的價稅合計額度為1070?發票上這個附屬類應該怎么填才對? 和貨主簽的協議,是不是可以按照每個月對方和我們保證多少量,全部的每張發票,我們都按照協議稅點開。還是說,需要我們和貨主協議,先達到多少量,這些量按照正常的金額開,完成保底額度之后,我們才能夠按照協議稅點開?此外,稅務局對于協議還有哪些要求和限制呢? 這種附屬類是屬于折扣銷售嗎?和平銷返利是不是同一種?
老師好,我這家公司是外貿出口企業,現在出口報關單上是CIF價592,運費220,國內開的運費發票是1125元,這筆業務我如何確定銷售收入,如何做會計分錄?謝謝
我是外貿企業,出口貨物以cif價成交,總的費用是592USD,其中運費220USD,可是我們實際收到貨代公司開具的運費發票只有1125元,比報關單上的運費少,我想知道這個如何確認主營業務收入,然后這個運費的差額如何做分錄?
老師好,有個小問題需要咨詢一下,我們公司與其他另外兩家企業合作簽了合同,運輸方式是汽車運輸,然后合同簽訂是一票制,貨物直接從上游發貨到我們公司下一家,然后上游給我開了按實際金額加了運費開了進項票,然后上游給了我發貨單,下游公司收到貨直接在發貨單上面簽字確認給我們公司了,現在問題就是物流這塊問題,沒有體現出我們公司,就憑合同一票制,上下游貨物簽收單可以嗎?四流合一是不是差一個物流?汽車配送那個公司又不會給我們提供發票,這中間需要怎么做才合理合規?
老師,我是深圳的。我司通過供應鏈FOB出了一批貨物到香港。退稅不知道怎么操作。供應鏈這邊只給我報關單,車輛載貨清單,代理出口證明(收到國外貨款后提供)再加上我國內的進項發票,那這樣就可以去申請退稅嗎?但是有一些費用比如供應鏈的代理費,運輸費其實是國內我公司支付,供應鏈這邊同一開發票為服務費,6%的服務發票。請問這個發票是否會影響我司退稅?是否需要供應鏈那邊分開兩項開發票?比如代理費是多少列清楚開?
老師您好,就是借:銀行存款592*匯率,借:銷售費用--運費 -220*匯率 貸:應收賬款372*匯率 實際的還是 借:銷售費用--運費1125 貸:銀行存款 1125 這樣的嗎?
您好,您貸方372*匯率的應該是主營業務收入的
借應收賬款——出口592*匯率 貸主營業務收入——出口372*匯率 借 銷售費用——運費 -220*匯率 實際的運費 借 銷售費用 1125 貸 銀行存款 1125
這樣兩個銷售費用的金額不等,差額應怎么辦?主要我就比較糾結這個差額應該計入什么?
期末的余額就轉到本年利潤
好的,謝謝老師
不客氣,這是我們的職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