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申報,申報表發送界面更正申報就可以,
請教老師。過了申報期發現10月離職的一個員工的9月份個人所得稅漏了申報,末超過5000。該如何正確處理呢?
老師,10月和11月漏報個稅了,而且超過5000了,是不是要更正申報,過了征期還可以更正申報么,如果不更正申報可以在12月份一起報3個月的工資額么,就是比如10月份工資3000.11月份4000.我在12月申報的時候可不可以把3個月的工資數加一起申報,例如申報10000.然后減去15000的費用呢
老師 請問如果過了征期后 發現個人所得稅申報數據有誤 少了一個人員 應該如何處理呀
請教老師,個稅申報系統,比如7月份新入職的員工,9月份一起發的 7月和8月兩個月的工資,現在10月份申報9月份的個稅,員工入職時間選的是7月份,那申報該員工9月份個稅的時候,是扣除一個5000還是2個5000?
老師,公司4月份工資得6月份申報,目前有員工4月離職,我是否得現在把離職日期在個稅系統給填上?但是若現在填寫了離職日期,那6月份申報個稅的時候找不到該離職人員信息,這個咋處理
老師你好,2024年1_12月份計提工資15萬元,2025年1月發放12月份工資,發現少計提2月份工資2833元,在2025年1月份做了補計提,2024年度所得稅匯算,職工薪酬調整表格,賬載金額,應付金額,稅收金額,各填多少,需要調整嗎?
一、上海公司的法人是自然人A,A占股100%; 二、長沙公司,注冊資金200萬,自然人A是法人,占股1%,上海公司占股99%;(根據注冊資金金額,A只需要實繳2萬即可); 2024年,A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5.5萬,是以A個人名義存入長沙公司銀行賬上,且備注清楚:投資款,并已在稅務局繳納了印花稅; (A在長沙公司超過應實繳注冊資金5.5萬-2萬=3.5萬); 請教一下,可否這樣處理: 第一種: 讓上海公司寫個代付款證明,表明:讓自然人A,代替上海公司,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3.5萬? 第二種: 讓上海公司打3.5萬到長沙公司,算上海公司實繳長沙公司的注冊資金,同時長沙公司退3.5萬給自然人A,相當于置換,更正24年自然人A,多實繳了3.5萬。但不再繳納印花稅(24年這3.5萬實繳注冊資金己繳納印花稅) 請問老師,哪種處理方法好? 或者有更好的處理方法?
老師好,我們公司會囤貨導致進項大于銷項,公司會按照穩定的稅負勾選進項發票,按勾選的這部分結轉成本,所以實際庫存和賬務系統里的庫存是不一致的,電子稅務局里也有很多未勾選的進項,這會產生稅務風險?
老師,現金流量表里,最后一行增加額,等于資產負債表里貨幣資金期末減掉期初嗎?
現在小規模企業開票稅率還是1嗎?不超過多少免稅
殘保金,小微企業怎么繳納
老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一個人可以擔任多個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嗎
一個人上班單位繳納保險,同時也注冊了個體戶且是核定征收的。請問個人發的工資和個體戶會沖突嗎,會到賬個人的個稅增加嗎
小規模企業,個稅需要計提嗎?還是發生的時候直接,計提工資和計提個稅需要分開寫嗎分錄是什么不考慮社保
老師 您好 請問一下 保險公司簽的代理合同 發工資顯示有個調稅 個調稅是什么 明年可以退稅嗎
是在電子稅務局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里沒有更正申報
自然人客戶端,這個申報個稅地方,你去看我這個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