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規定, 輔助材料和加工費合計金額計算印花稅了。
老師好,真題24,為什么是(40+50)*萬分之五 題目中受托方提供的輔助材料和加工費不是分別寫明白了嗎?輔助材料應該按萬分之三計算嗎?
稅法 老師,委托加工、真委托里,算印花稅,委托方提供原材料100,100不考慮印花稅。加工費20按萬分之5萬,受托方提供的輔料按購銷萬分3算嗎。 假委托:分別算原材料萬分三,加工費萬分五
問題1老師我是房建工程山東項目,公司在北京,一般計稅,比如7月份產生甲方給我結算100萬,我付出分包款50萬。差額50萬預交2,這個納稅義務時間,是不是和平時申報時間在次月8月份1-15號之間申報預交表可以嗎? 問題2 在機構地北京繳納7個點時候,什么時候申報?也是8月份1-15號申報期,申報完對吧?這樣理解嗎?還是可以延后? 問題3比如我們這次甲方撥款100萬,我分包發票150萬,我就不需要預交了,對吧!還的正常填寫預交表嗎?還是機構地,電子稅務局直接正常申報,預交和正常申報我搞不明白時間順序! 問題4老師針對 整個項目下來我考慮這個人工材料 機械比例,讓對方開發票,還是針對
2某卷煙廠為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某月發生以下業務: (1)向農民收購煙葉60萬元; (2)委托另一煙廠加工煙絲,提供煙葉30萬元,支付加工費5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受托方無同類煙絲; (3)領用委托加工煙絲20萬元,用于生產卷煙; (4)購進輔助材料、包裝材料,價款1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5)將剩余委托加工煙絲全部對外銷售,取得銷售收入40萬元; (6)銷售卷煙100標準箱,取得收入200萬元。 (7)向職工發放卷煙4標準箱作為福利。 要求計算該廠當月應納增值稅和消費稅稅額。 可以抵扣進項稅額是 60*0.09+5*0.13+10*0.13=7.35當期銷項稅額的計算 40*13%+200*13%+4*2*13%=32.24應交增值稅的3224-7.35=24.89 這個題目的答案真確嗎?
甲400kg乙200kg3.甲、乙兩種材料運輸費共8000元,裝卸費4000元。不考慮運雜費的增值稅,根據重量分配運雜費,分別計算甲、乙兩種材料的總采購成本。5.A公司采購丙材料100kg,以銀行存款預付100,000元。6.丙材料驗收入庫,價款200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26000元,用銀行存款補尾款這邊不能追問只能已這樣的形式提問麻煩了感謝寫出會計科目及其后面的金額還有那個之前給我的計算過程中2B是什么200還是怎么麻煩可以換一種方式解答嗎真的看不懂實在不行可以打字比如一萬三千乘八百之類的這是個例子不是題里的麻煩了感謝感謝辛苦了
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費稅如果直接用于出售是不用交消費稅,是因為在把這個貨物委托別人的時候已經交過了,所以不交對嗎?
關稅為啥是 10800??14% 啊?他不是關稅計稅價格,加關稅嗎,??14% 是啥
這道題的算是為啥 20??2000 啊啊啊啊
委托加工組成計稅價格這里,委托加工應收消費品,為啥委托方不是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啊?
這個為啥要 5989-5085 啊? 金銀首飾是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消費稅。非金銀首飾是以新貨物的銷售額作為消費稅的計稅基礎,不扣減舊貨物的回收價格
月薪3500,月休4天,上了13天班,還休息了兩天,怎么算
這個后邊為啥是 20??2000 啊
過節買包包,首飾,煙酒,送客戶,開普通發票,記哪個科目?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嗎?
老師,稅務疑點,這個是什么意思?稅款所屬期起:2023-01-01,稅款所屬期止:2023-1231,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0.00,業務招待費管理費處瑪用:132113.00,業的支付賬載金額:0.00,業務招待費稅收金額:0.00 營業收入:10325399.84,視同銷售稅收金額:0.00.扣除限額:0.00,差額1:132113.00,差額2:0.00 問題類型:未據實申報業務招待大額費支山賬載金額
現金報銷單上報銷人和領款人是同一個人,之前企業管理上簡化就只簽了報銷人,領款人處沒有簽字,審批和發票都是齊全的,可以在之后規范流程嗎,之前的原始憑證,如果遇到核查時,在備注欄里補寫現金已支付,出納簽字佐證可以嗎
為什么要合在一起計呢,題目中明明分開寫了呀,不應該分別按按自個的稅率計算嗎?
可以這么理解:輔助材料是“輔”、加工費是“主” 按主要業務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