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我給你分解講一下 (1)票據債務人可以對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與自己有直接債權債務關系的持票人進行抗辯 假如票據債務人是A,持票人是B,A可以因為B沒有履行約定義務而對A、B間的債務關系進行抗辯 (2)不得以自己與出票人或者與持票人的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 假如出票人是C,持票人前手是D,票據債務人A不能因為和出票人C或者持票人前手D之間的糾紛來對抗持票人B(債權人) (3)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辯事由而取得票據的除外 當存在持票人在取得票據前已經知道A與C、D有糾紛事項還取得票據時,債務人A可以因為糾紛對持票人B進行抗辯
(2)票據債務人可以對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與自己有直接債權債務關系的持票人進行抗辯,不得以自己與出票人或者與持票人的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辯事由而取得票據的除外。 這句話什么意思啊
保證人對前手行使再追索權時,適用抗辯切斷制度。被再追索的票據債務人,不得以其與被保證人或被保證人的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善意的保證人。 請問這句話什么意思能通俗解釋一下舉個例子嗎
持票人因稅收,繼承,贈與依法無償取得票據,由于其享有的權利不能優于前手,故票據債務人可以對持票人前手的抗辯事由對抗該持票人,那前前手可以對抗持票人嗎?
票據債務人可以對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與自己有直接債權債務關系的持票人進行抗辯。-這句話怎么理解
“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出票人或者持票人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為由對抗持票人”與“票據關系一經確定,就與基礎關系相分離,基礎關系是否存在或是否有效,對票據關系都不受影響”,這兩個法條,在中級經濟法案例適用上,有什么區別?謝謝
3月收的款申報未開票收入4月有開票這筆怎么做賬和稅務處理?
老師匯算清繳年報可以改幾次
您好!我是小規模納稅人,24年四季度開了90萬專票,并申報繳稅。25年一季度沖紅了90萬專票,重新開具了115萬普票。我應該怎么填寫申報表?
我們收到客戶的關稅,我們需要幫忙給客戶代扣代繳進口關稅,怎么做分錄
老師我申報完財務報表填匯算表營業外收入顯示與財務報表數據0不一致是系統卡了嗎
出口進項稅轉出,會計分錄怎么寫 ,以前的發票都是認證的,現在還有留底,會計分錄怎么寫
老師,請問這張發票的備注欄個稅是怎么算出來的
現金流量表經營活動現金是負數,正常嗎
這與開了一張發票,又紅沖了,這個發票要放憑證里嗎?
工程檢測公司,老板出差項目上的機票,住宿,餐費,業務招待費等費用,應該歸屬于公司本部,還是歸屬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