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適用于未超12萬享受免申報
兩處工資,因為每處工資均為4500,未達起征點,所以兩個公司每個月分別申報的時候應納稅額為零,2019年兩處工資綜合所得未超12萬,這種情況下匯算清繳的顯示應補稅款為1800多,適用于未超12萬享受免申報么?
假定某居民個人于2019年取得如下所得:(1)每月應發工資均為3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4500元,從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2)5月份取得勞務報酬所得1000元。(3)將其擁有的兩處住房中的一套已使用7年的住房出售轉讓收入220000元,該房產造價120000元,另支付交易費用等相關費用4000元。(4)儲蓄存款利息收入800元,股息收入10000元。計算綜合所得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稅額(按月)、其他所得應繳個人所得稅稅額及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2、假定某居民個人于2019年取得如下所得:(1)每月應發工資均為3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4500元,從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2)5月份取得勞務報酬所得1000元。(3)將其擁有的兩處住房中的一套已使用7年的住房出售,轉讓收入220000元,該房產造價120000元,另支付交易費用等相關費用4000元。(4)儲蓄存款利息收入800元,股息收入10000元。要求:計算綜合所得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稅額(1-12月份分別計算,后匯總稅額)、其他所得應繳個人所得稅稅額及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老師好,如果2020年在兩處有工資薪金收入,一處每月工資4000元,另一處每月工資5000元,兩處合并的工資總額是108000元,平時兩處每月都按規定申報了個稅,但因為都未達起征點,所以不用預繳個稅,除了固定費用5000/月可扣,沒有其他的扣除項。那根據匯算清繳的政策,收入不超12萬,都不用匯算清繳,對嗎?要不要補稅?
2.某中國公民乙2020年度在一外商投資企業工作,該企業每月支付其工資10000元;另外,乙的派遣單位每月支付其工資6000元。乙所在的外商投資企業每月代扣乙的個人所得稅二(10 000-5 000) x10%-210=290(元) 派遣單位每月代扣稅額=(6 000-5 000) x3%=30 (元) 乙認為,雇傭單位、派遣單位已分別代扣代繳稅款,自己無需申報納稅。 請問: (1)雇傭單位、派遣單位每月所扣稅額是否正確? 2)乙的想法正確嗎?為什么? (3) 2021年匯算清繳時,乙全年共應納多少個人所得稅?應補(退)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提示: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提供的發票不夠實際報銷多了,這種情況下正常嗎?
老師,我們酒店是一般納稅人,搭建了一些小規模的公司(其中有個物業公司)這個物業公司是小規模,酒店把保潔人員和維修人員分到了物業公司,我現在物業公司給酒店開票,具體怎么開? 每個月主要就是保潔和維修,我開票大類開現代服務還是生活服務?我查百度,說是物業公司給企業提供的保潔服務屬于現代服務,那幾天問學堂老師都說是生活服務,我有點不確定
老師[玫瑰] 有稅收分類編碼嗎?發一份給我
老師,我們公司注冊資金50萬,實交了58萬,多實交的8萬可以退回銀行卡嗎
老師噴繪制作開票屬于什么
老師,你好,報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我采集人員信息,是選雇員還是其他的
長期待攤費用,款項分期支付,發票也是分期開。這種情況攤銷怎么攤?
老師,我們的車折舊到最后要賣掉了,最后給別人開票,那我內容開什么?
老師,電子稅務系統里擔任某公司財務負責人,沒有登過該公司電子稅務系統,沒有報過稅,如果該公司出事了,財務負責人會承擔法律責任嗎
計提增值稅和結轉增值稅是一樣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