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資產減值損失貸壞賬準備 借壞賬準備貸應收賬款
請問定期定額開多少免稅
以開票金額申報印花稅,沒有合同,會有風險提示嗎
所有者權益為負,彌補后還有利潤如何調財務報表
請問老師,企業所得稅年報那個收入支出明細表是勾選的,可以不填不?不填會有啥后果?
通過納稅人自查補正繳納的增值稅和附稅,怎么做分錄?好幾年好幾個月,別人開運費備注我們公司的車牌,稅務局讓我們補交的增值稅
老師,您好!想在公司前臺放一個開票二給碼,這個碼在電子稅務局能申請嗎?
老師,公司換財務軟件了,從用友換到快賬,已經倒完賬了,我需要核對哪些數據呢?看數據是否全部導入了?
老師,已付款未開票的分錄怎么寫
小規模按開票收入金額申報印花稅,申報繳納了稅款,沒有買賣合同,有什么影響
老師,24年、25年中級會計的電子版教材(pdf版本)有嗎?能給發一下嗎?
這個能沖利潤嗎
可以的,但是要稅局審核 通過后的可以稅前扣除
那稅務審核要什么條件呢?
一、稅前扣除的相關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 (一)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在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失(以下簡稱實際資產損失),以及企業雖未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但符合《通知》和本辦法規定條件計算確認的損失(以下簡稱法定資產損失)。 (二)企業實際資產損失,應當在其實際發生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法定資產損失,應當在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證據資料證明該項資產已符合法定資產損失確認條件,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 (三)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后方能在稅前扣除。未經申報的損失,不得在稅前扣除。 二、確認損失時的條件 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壞賬損失應依據以下相關證據材料確認: (一)相關事項合同、協議或說明; (二)屬于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應有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公告; (三)屬于訴訟案件的,應出具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裁決書或仲裁機構的仲裁書,或者被法院裁定終(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 (四)屬于債務人停止營業的,應有工商部門注銷、吊銷營業執照證明; (五)屬于債務人死亡、失蹤的,應有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對債務人個人的死亡、失蹤證明; (六)屬于債務重組的,應有債務重組協議及其債務人重組收益納稅情況說明; (七)屬于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而無法收回的,應有債務人受災情況說明以及放棄債權申明。 企業逾期3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并出具專項報告。 企業逾期一年以上,單筆數額不超過5萬元或者不超過企業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的應收款項,會計上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并出具專項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