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工資這個體的60000就不能抵扣了
2019年,假設李總是公司財務總監,每月工資收入16000元,每月五險一金個人承擔部分總計金額為2500元。李總有兩個小孩兒,第一個孩子今年6歲,第二個孩子今年2歲。李總父母均在,上有一個姐姐,李總與姐姐約定兩人平均分攤贍養老人支出扣除金額。李總早在2005年就在北京買房,當時房價還未漲起來,雖然現在所居住的房產價值已近700萬元,但每月還貸只需要800元。 李總每個月能享有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首套住房貸款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總計每月在預繳個稅時可以扣除3000元的附加費用扣除。求李總每個月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是多少?如果,李總的年終獎是10萬,求本年度李總匯算清繳應繳納的稅款總額是多少。
老師們好,我們是去年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小規模。匯算清繳的利潤總額是4萬,沒有調增和調減。也沒有不許扣除的項目。但是發現業主在其他單位有綜合所得2萬,那匯算清繳填表的那個個人費用可以扣除還能填6萬嗎?另外業主是自己交的養老和醫保,沒有以個體戶名字去辦理社保,專項扣除可以扣除自己繳納的養老和醫保嗎?
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將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預扣預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 不超過6萬元; (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任職受雇并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根據上面的政策。我們有一家分公司一直在申報個稅,2021年之前有在分公司發工資,2022年沒有了,由總公司發,但是這個員工是這家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雖然分公司沒有發,但是都有正常個稅申報,就是正常薪金為0,那這樣還符合上述政策嗎?
老師,一個人在一家公司領工資,然后自己又有一個個體戶,那么在匯算清繳的時候那個投資者減除費用60000還有專項附加扣除是只能選擇在工資方扣除,還是這個經營所得也能扣除?
某作家2023年取得收入與納稅情況如下: 1、在某出版社任職,每月工資為6 500元,扣繳社保與公積金1 500元,沒有專項附加扣除; 2、2023年出版一部小說,出版社兩次分別等額支付稿費10 000元; 3、到某大學做學術報告,取得收入6 000元。 要求:該作家年終匯算清繳應補(退)多少個人所得稅?
權責發生制轉換為收付實現制對應的會計等式。 實際收入=收入+應收賬款貸方數-應收賬款借方數+預收賬款貸方數-預收賬款借方數 應收票據科目該如何處理?其他應收是否也按照應收賬款處理? 實際支出=費用+應付賬款借方數-貸方數?預付賬款借方數-預付賬款貸方數-累計折舊和待攤費用 應交稅金如何處理?其他應付同應付賬款的處理方式? 最終上述實際收入-實際支出=貨幣增加額? 該公式是否成立?該如何調整?
老師:請問負債過大, 1、可以處理的方案有哪些啊? 2、轉資本需要哪些手續? 3、轉資本有哪些損失嗎?
注冊資金100萬,5年內實繳100萬是指法人5年一共存進賬戶100萬還是一次行存進賬戶100萬 別人轉進賬戶的錢可以算在內嗎
廠家開具負數發票給我們,我們就做進項稅額轉出,沖減成本,廠家就沖減收入,沖減銷項稅,是這樣處理嗎?
代買購置稅和保險。可以代買的吧?就是別人從我們這里買車,我們把這個車輛購置稅收了,買了 然后發票是對方名字的。賬務處理咋做的 是這樣做嗎? 我已經借銀行存款89800 貸應收賬款89800 開票,借應收賬款 74500,15300代付保險和上牌的。收款89800,開票74500,其中15300是保險跟車輛購置稅代付的。 分錄。開票時借應收賬款 74500主營業務 銷項稅額 收到款項,借銀行存款89800 應收賬款74500 其他應付款 車輛購置稅 和保險15300 代付車輛購置稅跟保險。借其他應付款車購稅和保險 貸銀行存款
2024年7月以后新開的賬戶3年緩沖?5年內實繳是什么意思?實繳是注冊資金100萬就需要往賬戶存100萬么
廠家返利給我們,我們是沖減成本,對于廠家來說,這筆錢怎么做賬?
老師,請問一下年終獎25萬要交多少個稅啊?咋算?平時每個月也有工資5千以內,有一個娃,有一套新房 房貸。
公司應該要收到一筆營業外收入50元,但銀行自動扣了5塊錢手續費,實際到賬是45元。 做賬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貸營業外收入45元。 還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借營業外支出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還是借銀行存款45元,借財務費用手續費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公司收到一筆營業外收入50元,銀行自動扣了5塊錢手續費,實際到賬45元。 做賬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貸營業外收入45元。 還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借營業外支出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還是借銀行存款45元,借財務費用手續費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我知道呀,只能扣一次。我的意思是預交的時候各算各的。但是個稅匯算清繳的時候。不是工資+經營所得之合計。按照哪個準則算工資和經營所得按照工資標準補稅?還是按照經營取得補個稅。
匯算清繳工資和經營所得不是合計的,是各匯算各的
好的。我還有這個問題關于個人居間費等。經常是無票的。往往公司會讓老板來個定期定額,或者或者核定稅率等。反正不是查賬征收。個體戶。公司與個體顧之間簽合同打款。再由個體戶打款給個人。我想問的是①這樣的個體戶。設定什么個體戶為好。②老板又是開公司有成立個體戶。是不是很容易被查③個體戶好像只有老板開的公司一個客戶(基本上接不到別的單子。)。是不是更容易被查。
這種一般是服務類的,這個是以哪個名義開的了?
個體戶為公司提供服務。不就現代咨詢類服務麻。個體戶1%普票不考慮專票。老師你還沒有回答②和③呢有什么好的建議?
這種不能以老板的名義成立,可以以別人的名義成立,這種好處就是可以開票,如果開的少,一般不查,如果轉錢出來,最好不要轉給老板
不能以老板名字,誰的名字比較好?個體戶只有老板公司一個客戶(基本上,也接觸不到別的客戶。),是不是風險更大。(再某種程度上是不是也沒有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