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是正常的,沒有實質性問題 。個稅申報遵循 “收付實現制”,即實際發放工資的月份進行申報。3 月份工資 4 月份發放,就在 4 月份進行個稅申報,稅款所屬期為 4 月 。稅務系統主要關注工資薪金實際發放時間與申報時間的對應關系,只要按實際發放月份準確申報,不會影響員工納稅記錄和企業稅務合規性 。但要注意保持申報邏輯的一致性,不能隨意變動申報規則,以免造成混亂。
老師,這個月4月份申報3月的個稅,申報的是3月份實際已經發放的嗎?如果3月份只是月末計提了工資,沒有發放,是不是4月份申報個稅時候是0
個稅申報本月申報的是哪個月的工資?比如我們4月份發的三月份的工資,哪么4月份個稅申報3月份的工資還是2月份的工資?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2月份2月份計提了三個人的工資,但是個稅系統里有兩個人,嗯,3月份發放工資,4月份申報的時候是申報的2月份的工資,4月份申報的時候再把個稅系統里把那個2月份計提的那個新增加的那個人,嗯再加上可以嗎?
個稅申報月份和實際隔了一個月有關系嗎?比如我4月份做3月份的工資,在個稅系統預算個稅,月份是4月的,等于3月份的工資放到了個稅4月工資申報
養老院賬務處理實務操作
怎么大白話理解投資性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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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費用是白條入賬的,在企業年報的時候要調整出來,是填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嗎,是填在哪里
個體戶開一個點維修發票給運輸公司,要交多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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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資如果回收后直接出售,但是售價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那么收回委托加工物資時的消費稅會計分錄怎么寫?
老師,做的納稅申報更正,更正完為什么提示有不符的地方,這是真實正確的數據,我已經提交更正申報了,再點進去還是顯示有不相符的數據,是什么原因
持有期間分期確認的利息金額到底是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應計利息”科目還是應付利息?
老師請問休學被我點到,怎么又給它調成休學狀態?
我的意思是工資金額,差了一個月,比如現在4月份嘛,我申報的個稅是25.3月的個稅,但是25.3月的個稅內容實際是2月工資表的內容。
因為工資是按收付實現制申報的
就是隔了一個月時間差沒問題是吧?像現在4月份,計算3月份的工資,我會在個稅系統25.4月那里預測個稅有多少,好扣除員工個稅。
同學你好 這個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