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不需要單獨辦理復雜手續,實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方式。需留存的資料如下: 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企業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的證明資料。 非現金支付證明:通過銀行等非現金方式支付工資薪酬的證明,如銀行代發工資流水明細、工資支付憑證等。 殘疾職工信息資料:安置殘疾職工名單及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 合同或服務協議:與殘疾人員簽訂的1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是指應發工資額,不包括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但包括個人從工資中繳納的社會保險。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員就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0號)規定,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請問老師取圖片的哪個數加計扣除
老師,我公司是做軍訓培訓的,那教官研究制定培訓方案,也是可以有加計扣除的對吧?制定方案的策劃人之前都沒有計提發放工資,我可以直接在匯算清繳的時候把制定方案的兩個人員有培訓的幾個月工資加起來做加計扣除嗎?要怎么算呢?是不是不用賬務處理直接匯算清繳的時候填加計扣除表另外做輔助賬就好了?
那殘疾人的加計扣除在季度的企業所得稅里面可以扣除嗎?還是在年度的匯算清繳扣除全年的工資呢?是按照實發還是應發呢?要把社保扣掉還是直接包含社保一起加計扣除?
請問老師,在廣州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需要提供什么資料,辦什么手續嗎?還是直接按照賬面殘疾人的工資就加計扣除了?
請問老師,在廣州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需要提前報備嗎?
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費稅如果直接用于出售是不用交消費稅,是因為在把這個貨物委托別人的時候已經交過了,所以不交對嗎?
關稅為啥是 10800??14% 啊?他不是關稅計稅價格,加關稅嗎,??14% 是啥
這道題的算是為啥 20??2000 啊啊啊啊
委托加工組成計稅價格這里,委托加工應收消費品,為啥委托方不是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啊?
這個為啥要 5989-5085 啊? 金銀首飾是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消費稅。非金銀首飾是以新貨物的銷售額作為消費稅的計稅基礎,不扣減舊貨物的回收價格
月薪3500,月休4天,上了13天班,還休息了兩天,怎么算
這個后邊為啥是 20??2000 啊
過節買包包,首飾,煙酒,送客戶,開普通發票,記哪個科目?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嗎?
老師,稅務疑點,這個是什么意思?稅款所屬期起:2023-01-01,稅款所屬期止:2023-1231,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0.00,業務招待費管理費處瑪用:132113.00,業的支付賬載金額:0.00,業務招待費稅收金額:0.00 營業收入:10325399.84,視同銷售稅收金額:0.00.扣除限額:0.00,差額1:132113.00,差額2:0.00 問題類型:未據實申報業務招待大額費支山賬載金額
現金報銷單上報銷人和領款人是同一個人,之前企業管理上簡化就只簽了報銷人,領款人處沒有簽字,審批和發票都是齊全的,可以在之后規范流程嗎,之前的原始憑證,如果遇到核查時,在備注欄里補寫現金已支付,出納簽字佐證可以嗎
那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季度預繳的時候是不扣的對嗎?只能在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才能扣除?
您好是的,匯算清繳時做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