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人代簽投保單的合同有效嗎
第一,保險代理人指的是保險公司按照投保人所選保險人的委托人,在保險人授權后代為辦理投保人的相關保險業務,而且擁有向保險人收取手續費的權利.簽訂合同前,保險代理人和投保人進行溝通協商,最后達成共識完成協議,但也存在投保人的文化程度不夠,無法進行簽字的情況,于是便出現了保險代理人代簽的現象.
第二,保險代理人代簽合同后,并不一定可以完全證明保險合同效益就此產生,但是也并不否定此合同不具有法律效應.法律有相關明文規定,投保人在購買保險,簽訂保險合同時,只有投保人或投保人的代理人對保險合同進行簽字或蓋章,該合同才能真正發揮法律效應.但也有一個特殊的條件,若是投保人已經將該保險產品的保費繳清,則在法律上就可以認定其保險代理人的代簽或蓋章已經得到投保人的肯定,保險合同將正常發揮法律效應,之后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仍應該按照合同規定來進行賠償.
第三,保險代理人代簽合同,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不能因此失效.有的保險公司從投保人的自身出發,會制定出對其做出相關免責條款的限制,對投保人的重要權利進行撤銷和自己的義務的免除,這項條款將被認定為無效,有的保險公司若無法證明在與投保人進行合同簽訂時投保人確實看到了免除條款,也沒有證據說明簽訂時提示過投保人注意到免責條款,那么這個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也將被認定為無效.
保險代理人作用是什么
保險行業并不是中國獨創,跟西方發達國家相比,中國保險業的發展還相對滯后,因此很多理念都源自西方,吸取西方的經驗.縱觀西方發達國家保險業的發展史,保險代理人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們為保險市場的開拓、保險業務的發展起到了功不可沒的作用.因此今天除了了解什么叫保險代理人外,更要了解其作用.
具體來看,首先,保險代理人直接為各保險公司收取了大量的保險費,并取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其次,各種保險代理人的展業活動滲透到各行各業,覆蓋了城市鄉村的各個角落,為社會各層次的保險需求,提供了最方便、最快捷、最直接的保險服務,發揮了巨大的社會效益.另外,直接、有效地宣傳和普及了保險知識,對提高和增強整個社會的保險意識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進一步促進了各國保險事業的發展.最后,保險代理人的運行機制,對保險公司尤其是對國有獨資的中保公司的機制轉換,有著直接和間接的推動作用.
保險代理人代簽投保單的合同有效嗎?如果投保人發現自己根本沒有簽過某份保單,上面是由保險代理人私自代簽,對方代簽時并沒有得到自己的授權.那投保人在這時候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去維權,追究保險代理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