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人員的工作內容交接,要比其他崗位的工作交接更加嚴格,所有的交接都必須做好交接單,并且必須要有第三人在場,作為監交人。交接雙方和監交人核對所有的資料后,在交接單上簽字,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依據。
1、會計資料交接: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交接單中加以說明,由交接人員負責。各類總賬、明細賬核對后填寫交接報告,交接雙方、單位負責人、監交人簽字。
2、科目余額交接:
所有賬本的科目余額應與總賬的科目余額持平,并清楚地記錄下科目余額的金額。
3、所交賬簿交接:
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 ,明細分類賬等 。
4、交接現金:
并對現金日記賬及銀行存款日記賬收支進行核對。
5、印章票據的交接:
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核對數量。
6、納稅資料交接:
記賬憑證(注明起止日期);抵扣聯扣稅憑證(注明起止日期);納稅申報表,(注明起止日期);發票專用章、發票使用登記簿、稅控IC卡等;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等;其他事項,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填寫。
7、上述交接資料一式三份,需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并人手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