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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則和制度的聯系、區別
我們要正確認識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之間的關系,它們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兩種規范。
兩者聯系:
(1)可統稱會計制度。
廣義的會計制度包括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還包括會計法律法規。各國的會計環境不同,一些國家只采用會計準則,而有些國家如法國和改革前的我國只采用會計制度,來規范各自的會計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會計制度。
(2)都是會計標準。
會計標準無非是對各會計要素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依據和準繩,只不過有的標準原則一些,有的標準具體一些。但是它們都可以反映各自運用的會計政策。
(3)都屬于會計法規。
我國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都是由國家財政部門組織制定和發布實施的,因此它們都是同一層次的部門行政法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兩者區別:
(1)規范的目標不同。
會計準則規范的目標主要是解決會計要素如何進行確認和計量的問題,同時也規范會計主體應當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會計制度規范的目標主要是解決會計要素如何進行記錄和報告的問題。確認和計量是記錄和報告的前提條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礎上進行的,沒有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記錄和報告就不可能。
(2)適用的范圍不同。
會計準則適用于股份公司的會計處理,而會計制度適用于所有企業。即使在美國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業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