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增資本環節: 個人以專利轉增資本可能涉及個人所得稅。若專利評估 200 萬,成本 100 萬,按 “財產轉讓所得” 要繳納(200-100)*20%=20萬(暫不考慮優惠)。 公司轉讓環節: 若之前專利轉增資本已納稅,股權計稅基礎為 300 萬,轉讓價 300 萬時轉讓所得為 0,不用納稅;若之前沒納稅,可能要補繳且重新確定計稅基礎,會影響稅負。實際還要考慮多種復雜因素
老師,您好,我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進行過股權轉讓,當時A股東0元購得本公司20%的股權,300萬,其中200萬作為實收資本,100作為資本公積,現在公司想將A股東剔除,不知道怎么處理好,1、如果法人回購,但是法人沒有300萬現金,還有什么處理辦法2、如果公司給A股東轉賬300萬,涉及什么,需要繳納稅款嗎
我們要做股權轉讓,轉讓前一個股東是占股3%,個人,未實繳,一個是占股67%,個人,已繳納32萬,一個是占股30%,公司入股的,已全額實繳,總實收資本是100萬,轉讓后是三個股東湊出10%轉讓給新來的股東,實收資本還是100萬,新加入的股東投資40萬,占股10%,分錄借:銀行存款40,貸:實收資本10,資本公積30,假如那個已全額實繳的股東(轉讓前30)轉讓3%,那就前面已做的實收資本轉回3%的金額,借:實收資本3萬,貸:銀行存款3萬,這樣對不對,是這樣理解嗎?
我們公司原來股東是法人股東,注冊資本300萬,實繳注冊資本5000 現在要做股權轉讓給自然人按照實收資本5000元轉讓給自然人 我要交納財產轉讓印花稅是不是按照5000元繳納?到稅務局讓按照注冊資本300萬繳納?實際正常應該按照那個金額繳納?實收資本5000轉讓價5000,凈資產這是5000 這樣是不是平價轉讓? 為什么稅務說按照注冊資本300萬的股權,5000轉讓太低了,說必須按照300萬以上才行?但300只是注冊資金啊實繳就是5000
老師,想咨詢一個問題,公司現注冊資本100萬,未實繳,現在公司要引進新股東,由于公司已經運營了幾年,有一定的價值,現在要轉49%的股權給新股東,讓新股東出資200萬,但這樣的話,要怎么操作,既讓新股東的200萬投入公司,而且不交個稅,是增資好還是溢價轉讓,但溢價轉讓既有個稅,而且轉讓款還要付給原股東,這個肯定不行。能不能是按100元注冊資本,未出資先零元轉讓49%給新股東,轉讓完成后,原股東實繳51萬元,新股東實繳200萬,49萬元為實繳注冊資本,剩余151萬計入資本公積,這樣有沒有問題?
您好,老師,我們公司兩個股東,注冊資金100萬,其中一個股東實收50萬,但是出資比例是30%,現在想把另外一個70%的股東,實收0,的股份轉給這個股東,請問下,我可以轉讓后,資本公積的20萬轉入實收資本嗎,會不會涉及到稅費?